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车祸误工费交通费赔偿标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车祸误工费交通费赔偿标准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人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人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3条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人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人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第2项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人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人计算,对收人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人,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在我国的交通案件中,相关的受害者可以对自身的实际伤害情况进行相应的索赔,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交通费和误工费就是这类因为交通事故产生的费用。相关的受害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上报,得到相应的赔偿。



·身份证掉了怎么做火车票还能取么?
      身份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为身份证不仅是证明个人身份的象征,而且在外出时无论是买火车票还是机票都是需要出示身份证的,那么如果已经订完了火车票,身份证掉了怎么做火车票还能取么?对于这个问题,的我们整理了有关的资料,供您参考。 一、身份证掉了怎么做火车票还能取么? 1、出示有关...


·车辆追尾具体责任怎么认定
      追尾具体责任怎么认定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


·怎样处罚交通事故逃逸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
      怎样处罚交通事故逃逸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3.对...


·我们身边肯定发生过交通事故
      我们身边肯定发生过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会伴随着误工费,我们国家对于误工费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一般情况下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误工费是由肇事者来进行支付的,误工费是为了保障我们的合法利益。那么交通全责事故中对方要误工费合理吗?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要求赔偿误工费是合理的,因为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该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该怎么处理 1、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2、在交警处理阶段,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应该在三天内提起复核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修订了什么?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修订了什么?目前看来我国的股票市场虽然规模很大,尽管有各种管理办法出台,但是市场仍然存在秩序混乱的现象,尤其是在股票交易以及结算上出现了很大的问题。证监会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重新修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下面一起看看新办法修订的内...


·一、骑自行车摔伤算交通事故吗?
      一、骑自行车摔伤算交通事故吗?《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对交通事故有专门的解释,“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车辆包括自行车,骑自行车自己摔伤算独立的交通事故。1.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汽车等机动车辆或...


·一、醉驾撞到未成年交通事故判决需要多长时间?
      一、醉驾撞到未成年交通事故判决需要多长时间?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2、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3、如果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


·一、交通事故中营养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中营养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营养费的计算的前提条件是:在医院的出院诊断证明书上有“出院后需加强营养”的说明。 ...


·机动车与行人碰撞该怎么归责
      机动车与行人碰撞该怎么归责现实中,不管交通事故发生在怎样的主体之间,也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事故发生,此时都是需要先对事故责任做出划分、认定的,之后才能更好的处理交通事故。那实践中,要是机动车与行人碰撞导致事故发生的话,此时该怎么归责才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机动...


·有些人会因为疏忽或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发生交通事故
      有些人会因为疏忽或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发生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有必要对肇事者的责任进行调查,因此,纠纷将被起诉解决。交通事故法院一般收费标准是多少?(一)案件受理费赔偿金额不超过五万元的,不另行支付;5万元以上100000元以上的,按1%支付;100000元以上的,按照10...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