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购房户在开发公司购买了新房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购房户在开发公司购买了新房,并办理了按揭贷款,现在房产证办理下来需要转现房抵押。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和《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等规定,以预购商品房设定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按揭贷款抵押)的,当购房户办理房产证后,由房屋登记机构(县房产局)将预抵押登记转变为现房抵押登记,并向抵押权人(贷款银行)颁发《房地产他项权证》。

办理他项时间及流程如下:

1、带上产权证与抵押权人一起到房管局;

2、在抵押窗口排号;

3、把你的产权证,身份证提交到柜台,抵押权人提供资料;

4、办理好他权(当时办理好);

5、工本费80元。

二、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房屋抵押权登记的时限为10个工作日。属特殊原因的,经房屋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登记时限。我局一直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办理。

《房屋登记办法》

第二十三条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一)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

(二)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

(三)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

(四)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时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登记时限的,经房屋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原时限的一倍。

法律、法规对登记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于二手房的抵押自己应该清楚有关的规定,这样对于自己的利益维护才会有着积极的意义,但是对当事人来说,最为关键的就是自己的权益维护有着一定的法律基础,所以所以对于问题的解决,自己一定要按照有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利益的保障。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2023年“大棚房”被拆是否能够获得补偿?
      “大棚房”被拆是否能够获得补偿?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要在农用地上进行非农业建筑的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且禁止擅自在耕地上建房。因此,这些原属于种植农作物的大棚没有经过审批,被拆迁人私自在大棚内建设房屋的行为明显是违法的,按照相关规定,这些已建成的“大棚房”属于违法建筑,应当...


·一,有关当事人婚后父母赠予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有关当事人婚后父母赠予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购买商品房的陷阱具体有哪些
      购买商品房的陷阱具体有哪些 一、购买商品房的陷阱具体有哪些 1、“五证”不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若不齐全,消费者购买后则有可能拿不到,商品房质量也得不到保障。 2、签“老式...


·个人住房房产税费用是多少,怎么算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房价日益增高,个人住房房产税费就是国家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个人住房房产税费用问题已成为我们普通大众的热门关注点了, 那么到底什么是个人住房房产税?个人住房房产税费用是多少?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分析解答。   一、何为个人住房房产税   所谓个人房产税,...


·房产公证书可以单方面撤销吗?
      房产公证书可以单方面撤销吗?如果办理的是遗嘱公证,由立遗嘱人到公证处直接撤销或修改遗嘱就行了。如果办理的是委托书公证,那么撤销的是委托书而不是公证书,由原委托人到公证处办理一个撤销委托的声明书公证。如果是房屋买卖或赠与公证,那么除非双方都同意才行。再强调一点,公证书是无法撤销的,...


·实践中,有的人选择一次性全款购房,而有的则是通过向银行申请按
      实践中,有的人选择一次性全款购房,而有的则是通过向银行申请按揭购房。相比之下,自然是选择按揭购房的人比较多,毕竟现在的房价普遍偏高,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足够的资金可以一次性全款购房。而不管是哪种方式下购房,此时都有需要注意的事项。那究竟按揭购房要注意什么事项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


·二手房买卖中介有哪些违法行为
      很多时候买卖二手房都是通过房产中介机构进行的,一般中介机构就收取相应的中介,但为了促成交易成功,有的中介可能会采取一些违法的手段。那现实中常见的二手房买卖中介有哪些违法行为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二手房买卖中介有哪些违法行为 二手房中介公司与买方签订买卖合同...


·父母在在女婚后部分出资所购买房屋属于子女个人所有还是夫妻共同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


·涉外夫妻的房产如何分割
      对于涉外离婚中的房产分割问题,如果当事人是在我国法院起诉的话,那么也是要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来进行分割的。不过对于很多人来讲不是很清楚涉外夫妻的房产如何分割,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分析,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的房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


·“借名买房”实际房屋权利人​应如何认定
      不动产物权登记产生的公示公信效力,亦仅是一种推定效力,登记行为本身不产生物权,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为真正权利人时可以推翻不动产登记的推定,维护事实上的真实。借名人通过借名买房,将真实物权登记于出名人名下,并非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限购政策,亦不违背公序良俗,当物权登记与...


·租房合同到期未续签转租违约吗,转租有效吗?
      租房合同到期未续签转租违约吗,转租有效吗?依据法律规定,如果经过出租人同意的转租行为,承租人可以转租。那么此时转租合同都是合法有效的,对此学界和实务界并无异议。但是,租房合同到期未续签转租违约吗?转租合同效力如何? 我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回答,承租人未经租赁人同意,属于违约行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