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年夫妻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标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年夫妻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标准

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达不成协议或协议无效需由人民法院判决时,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应注意以下几点:

抚育费负担数额。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育费给付期限。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有两种情况例外。

第一,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第二,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 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 尚在校就读的。

3 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三、抚育费给付方法。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在离婚的同时,除了要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外,同时也是要确定抚养费的数额,这个时候往往就由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来支付孩子抚养费。当然确定了抚养费数额之后,之后因为孩子的成长,可能在生活学习上面的费用会增加,这时候也是可以再协商增加抚养费数额。


·一般诉讼离婚都需要什么证件材料
      夫妻要是打算离婚的话,需要按照规定办理了手续之后,才能解除婚姻关系,因为我国是不存在自动离婚的。而此时法律中规定的离婚方式有两种,在不同方式下离婚的,此时需要提供的证件材料不一样。一般诉讼离婚都需要什么证件材料呢?现在就让我们来为你分析介绍吧。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


·重婚罪如何认定,怎样认定重婚犯罪?
      重婚主要表现为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结婚或同居的行为,这不仅是违反社会道德,而且还是一种犯罪行为,可是关于重婚罪是如何认定的,也许很多人会好奇。下面,我们将为你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重婚是否都构成犯罪 重婚是封建主义婚姻制度的产物,是剥削阶级腐化享乐思想在婚姻关系上...


·一、四线城子女抚养费标准一般是多少?
      一、四线城子女抚养费标准一般是多少?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在离婚...


·请律师写离婚协议书要多少钱
      请律师写离婚协议书要多少钱一、请律师写离婚协议书要多少钱看具体律师的名气,地区不同,委托律师代写离婚协议书的收费不一样,各个律所和律师收费不一样。一要看有无财产分配,二要看事实与理由是否复杂。如果情况复杂,则要聘请一位文笔好的律师进行编写离婚协议书。一般情况下是在1000元到20...


·应该怎么确定抚养费数额
       离婚夫妻在对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作出处理之后,紧接着需要对子女的抚养费数额进行确定才行,否则的话也是不能解除婚姻关系的。那么此时当事人应该怎么确定抚养费数额呢?具体要考虑哪些因素?这方面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确定抚养费数额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


·禁止近亲结婚的原因有哪些
      禁止近亲婚姻有现代科学的根据。很多人近亲近亲结婚,不仅不利于后代健康,还会影响社会的优生优育,给自己和后代带来巨大的痛苦。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阐述一下禁止近亲结婚的原因,帮助进行深入了解。一、禁止近亲结婚的原因有哪些近亲婚配时,彼此之间往往具有相同的基因,一人是某致病基因的携带者...


·离婚后女方给小孩怎么算抚养费?
      许多夫妻由于婚后发现性格不合,或者是一方具有家庭暴力倾向等多种原因而离婚。其中,协商离婚是比较容易处理的简单案件,而其他方式的离婚多多少少都会引起双方长时间的争议。离婚后若双方育有小孩,还牵扯到小孩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问题。那么,我们就具体来了解一下离婚后女方给小孩怎么算抚养费? ...


·浙江省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如下:
      浙江省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如下: 根据违法生育或者非法收养的性质、情节和收入取证情况,浙江省社会抚养费案件确定下列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


·男方有病隐瞒离婚财产分配案例有哪些?
      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对于财产的分配可能会引起争议,在这些财产分配争议中,也有一些是由于夫妻中的一方在离婚时有意隐瞒共同财产,导致对方在财产分割时合法权益遭到侵犯。下面,我们为您提供了一篇男方有病隐瞒离婚财产分配案例,我们来看一看法院对类似的案例是怎么处理的吧? 李某诉孙某离婚后财...


·离婚孩子抚养费给到多大
      离婚孩子抚养费给到多大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3、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


·夫妻要离婚可以要补偿吗
      夫妻要离婚可以要补偿吗离婚补偿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妻离婚时,对家庭事务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有权获得另一方经济补偿。简单来说,离婚补偿就是对夫妻约定婚内谁赚的钱归谁,一方付出较多家庭义务而赚钱少的,在离婚时由赚钱较多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补偿的条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