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提前解除协议合法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提前解除协议合法吗?专利权人想要与受让人解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需要双方协商或者是出现了法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才可以解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应当受到合同的约束,不能随意解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同时对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方也是不能随意解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在合同双方签订合同之后,受让人就应当按照约定实施专利,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同时,受让人不得许可约定之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七条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二、专利权终止或者无效的影响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在该专利权存续期间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在专利权失效以后,原专利权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但是,如果出现专利权在签订许可合同时是有效的,但后来被宣告无效或者因其他原因被终止的情况时,那么实施许可合同的有效期间内,如果专利权终止(包括被宣告无效),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也应同时终止,被许可人即可停止支付专利权失效后的专利使用费。至于已经支付的使用费,原则上被许可人不能要求返还,专利权人有权要求被许可人补交专利权以前拖欠的使用费。但是,如果专利权是被宣告无效,而且专利权人有恶意或者不返还使用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专利权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返还。专利权人是不能随意解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提前解除也是不合法的,这一点合同中已有明确标注,除非该合同到了法定解除时间或约定时限,这一点在当初签订合同的时候就应该清楚,并且协商好将来出现该情形该该如何处理。



·因怎样判断商标的恶意抢注行为?
       因怎样判断商标的恶意抢注行为? 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 “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更为严重的是一旦注册成功,“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


·著作权转让合同转让费用能否为零?
      著作权转让合同转让费用能否为零?著作权转让合同转让费用能为零,因为关于著作权在进行转让的时候,是可以通过无偿方式来进行的。著作权转让合同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合同应包含下列主要条款:1、作品的名称。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和期间。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


·网络环境下对著作权主体保护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随着法律的不断健全,公民的权益都会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但是我国对著作权的意识不是很明确,尤其在网络环境中更是如此,经常会发生侵权的现象,网络环境下对著作权主体保护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呢?主要是对著作权的意识不够深刻,并且国家的法律对著作权的保护也不够全面。 一、用户著作权意识有...


·股东之一商标恶意抢注该咋办?
      股东之一商标恶意抢注该咋办?股东之一商标恶意抢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异议申请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异议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2、被异议商标为恶意抢注的事实的证据材料:如对被异议商标使用的包装、门头、广告宣传、销售情况等的相关资料。...


·不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范围有哪些?
      不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范围有哪些?1、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例如,用于赌博的设备、机器或工具;吸毒的器具等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发明创造本身的目...


·专利侵权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专利侵权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五条规定:“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人...


·什么是专利强制许可
      什么是专利强制许可 一、什么是专利强制许可 所谓强制许可是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特定的民事主体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由该主管部门依据公权力授予其实施该项专利之权利的法律制度。 1、通过强制许可获得的许可时普通许可。 2、获得强制许可后,必须向专利权人支付许可...


·创意可以申请专利吗
      现在不少年轻人很有自己的想法,喜欢钻研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但是又担心自己的想法不现实,又害怕自己的想法和创意或被别人窃取了,不敢付出行动。所以,想知道创意可以申请专利吗?为了帮助大家对于这方面的内容有所了解,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起到作用。专利的本意实际上就是要保护创意我国专利...


·著作权法保护是什么?
      著作权法保护是什么2023 一、著作权法保护是什么 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四)美术、摄影作品;(五)电影、电视、录...


·恶意抢注商标赔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恶意抢注商标赔偿的规定是怎样的?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


·关于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种类的认识
      关于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种类的认识 著作权另一种名词叫版权,它是一种没有实体的财产权,是保护人类智慧的一种权利属于知识产权。著作权除了指作者以外还可以泛指拥有艺术作品、文学作品以及科学作品的个人或组织。 那么怎么才算侵犯了著作权呢?侵犯了著作权又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我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