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后女的可以不交抚养费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离婚后女的可以不交抚养费吗?


不可以。支付抚养费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是根据民事法律中的意思自治原则,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后,自愿承担全部抚养费,而不要求另一方承担的,另一方就可以按约定不支付抚养费。


离婚后,如果男方同意女方不承担小孩抚养费,或小孩已经成年的,女方可以不付抚养费。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直接抚养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小孩判给一方,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除非双方能协商,协商不成,就是这样的。抚养小孩是父母的法定义务,除非对方同意你不必支付抚养费,由他独人抚养。建议通过协商的方式协议离婚。


《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确定子女抚养费承担的两种方式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二、抚养费的给付方法


一是抚养费应定期给付。定期给付,通常以月、季度、年为时间单位。一方每月有固定收入,抚养费应按月给付;没有固定月收入的,则可按收益季度或一年一次定期给付,无论是按月还是季度、半年或年定期给付,为了便于执行,都应在调解协议或判决书中加以明确。


二是如果有经济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给付,但对于一方要求一次性给付的要慎重处理,确有必要采用。


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婚姻法的规定中,离婚双方都不应当以任何借口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未成年人不应当成为离婚后的累赘和受害者,离婚父母双方平时也应当在法律法规中有所了解,以免在面对事实时手足无措。




·开车上路需要驾照,没有驾照就开车的属于无证驾驶,而这样的行为
      开车上路需要驾照,没有驾照就开车的属于无证驾驶,而这样的行为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中的一种,本身就是很危险的,现实生活中由此造成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况也比较多。而造成交通事故多少还是会造成损失,那么此时无证驾驶交通事故由谁赔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无证驾驶交通事故由谁赔偿...


·汽车违章扣分怎么处理?
      汽车违章扣分怎么处理?随着居民个人收入的持续增长,生活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加之汽车消费市场竞争不断升级,价廉物美的汽车品种越来越多,因此,近几年许多家庭纷纷实现了购车计划,但随之而来的就是道路交通违章行为也越来越多,如果不及时处理将影响到车辆的年审和上路,那么,汽车违章扣分怎么处...


·1、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
      1、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2、醉酒驾车处罚:根据新交通法规定,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道路交通...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交费吗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交费吗一、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交费吗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劳动仲裁不收取费用。 为了减轻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劳动者的经济负担,同时保障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工作经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现...


·无论是否有意,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都应该通知交警来处理相关的责任
      无论是否有意,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都应该通知交警来处理相关的责任认定程序,而如果对认定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认定,而一般人却对这个程序不是很了解,所以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申请复议是怎么进行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责任复核的时效规定 复核必须在3日内提出,...


·交通事故有可以称之为道路交通事故,因为一般都是发生在道路上的
      交通事故有可以称之为道路交通事故,因为一般都是发生在道路上的。但是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究竟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呢?事故发生之后肯定是需要进行处理的,那通常交通事故应当由哪个部门负责处理呢?本文马上就来为您一一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


·一、交通事故与工伤误工费可以获得双份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与工伤误工费可以获得双份赔偿吗? 误工费是不能获得双份赔偿的,双重赔付仅限于伤残赔偿,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据此,职工治疗工伤休息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原工资标准向职工...


·一、交通事故的停车费还要交吗
      一、交通事故的停车费还要交吗 交通事故停车费法律规定是不需要交的,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若停车地点是属于营业企业一般就需要缴纳。另外,要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通常就是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


·刑事辩护律师为何多半不喜欢电话交流?
      刑事辩护律师为何多半不喜欢电话交流? 1、太烦了,骚扰电话太多 刑事辩护律师经常是“骚扰电话”的受害者,不仅有传统的骚扰电话例如要你办信用卡、要你买房子,而且有专属于律师的骚扰电话例如某法律网站找来的。我干脆手机设置骚扰电话呼入限制,也就可以安静点。当然,如果是客户电话或者熟...


·新商业车险条款包括哪些内容?
      新商业车险条款包括哪些内容?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 总 则 第一条 本保险条款分为主险、附加险。 主险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共四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其中...


·商业车险二次费改实施时间什么时候?
      商业车险二次费改实施时间什么时候? 商业车险二次费改实施时间什么时候? 为进一步释放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以下简称“商业车险改革”)红利,让改革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消费者,保监会近日决定进一步扩大保险公司自主定价权,下调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下限,通过市场化手段进一步降低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