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条书写需要注意事项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借条书写需要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哪天往外借的钱,借条就写哪一天。有些人往外借钱的时候,当时不打借条,而是事后补借条,并且把日期倒签回原来的日期,胡律师不建议这么做,当天往外借钱,现场就写借条是最稳妥的。


(二)抬头是“借条”,而不是“欠条”或“收条”,你是往外借钱,是借,而不是因为买卖事由欠你的钱,所以要让别人打借条,更有甚至,别人打的条,连看也不看,只以为关系好,回到家一看,借钱的人打的竟是“收条”,到底是谁借谁的钱?所以千万不要马虎。


(三)如果写明还款日期的钱,建议你到期之日起两年内起诉,或者催要以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当然,催要你要有催要过的证据。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钱,法院一般会支持最长二十年的诉讼时效,但这也是一般,并非绝对,所以建议还是要争取两年诉讼时效期内主张权利或催要。


(四)如果你们之间约定了利息,最好在借条上说明,因为无约定利息往往视为没有利息。但注意利息不得超过银行利息的四倍。


二、借款的注意事项


(一)借给谁就让谁打借条,不要把钱借给张三,而让李四打借条。这看似是不可能的,但实践中却常遇到这样的问题,而且,这种做法极容易出纠纷。虽然钱可能是李四实际用,张三也是说李四用这笔钱,张三代借,但既然你不认识李四,你的钱又是给的张三,你就让张三给你打借条。即便你认识李四也不行,你的钱给的谁就让谁打借条,这样不会出差错。因为到时候你起诉李四,李四说虽然是他打的条,但是他实际没有从你手里拿钱,张三可以作证,你起诉张三,你没张三打的条,你怎么起诉张三?不要自己给自己找麻烦,事实求是最好。


(二)如果你借出去较大额的钱,一般是从银行提款,提款的小票留好,和借条一起保留,作为一个辅助证据。


(三)如果你是往外借钱,记住,借条只能打一张。你会问,我借一笔钱,怎么可能会打两张借条?我给你说一个真实的例子,当事人和我说的,甲到乙家借一万钱,乙给甲准备好了钱,甲点了一遍,钱数对,之后拿起笔给乙打好了借条,递给乙看了看,乙说甲打的借条不对,因为借条上没有写利息。甲把打好的借条就放到了桌子上(或揉了揉扔到了乙家的废纸篓里),然后重新打了一张带利息的借条,打借条的过程中,甲把原来那张借条碰到了地上,但没有在意,一个月之后,甲给乙还款,甲抽回借条。一年之后,乙以甲尚未还款为由,起诉甲,甲回想了事情经过,说乙手里有甲的两张借条。到底是甲在捏造还是乙在捏造谁也不知道,为避免类似纠纷,借款时一定注意这样的事。


不管是问别人借款还是借款给别人在当今社会都要特别引起注意,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书写借条规范便成了一大必备的技能,其次就要借款透明,并按部就班走完该走的流程,这样一来也就避免了以后可能会出现的不必要的麻烦的诞生。




·欠钱不还老婆有门市怎么办?
      欠钱不还老婆有门市怎么办?欠钱不还老婆有门市可以直接要求将每月的盈利作为债务来偿还,一般不还钱的处理方式如下:1、欠钱没能力偿还的处理方式是,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延期偿还债务。确实无法实现债务的,只能把当场的财产用于抵押偿还债务。2、但如果是有能力可以偿还而拒绝执行的,法院可以以拒...


·欠条与借条的区别在哪里
      欠条与借条的区别在哪里 一、欠条与借条的区别在哪里 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而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如下: 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


·拖欠货款8个月不付怎么办
      拖欠货款8个月不付怎么办 一、客户拖欠货款8个月不付怎么办? 1、如果有买卖合同,那么债权方有证据可以证明与客户公司之间存在销售或者供货等法律关系。如果没有买卖合同,客户下的订单、债权方的发货单等证据也可以证明存在事实的买卖合同关系。 2、如果有签收的书面凭证,那么债权方有证据...


·老赖欠钱5000块钱不还怎么办
      老赖欠钱5000块钱不还怎么办 一、老赖欠钱5000块钱不还怎么办? 1、协商 它是因债务人的原因到期不能履行债务,经与债权人协商,由债权人做出让步,同意延期偿还并免除债务人违约责任的一种方法。 2、调解 因债务人的原因不能约期履行债务而又不能与债权人协商一致时,经由中...


·民事诉讼申诉条款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民事诉讼申诉条款的主要内容有哪些?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一百七十七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


·为朋友提供虚假抵押担保并没有使用贷款有什么后果
      为朋友提供虚假抵押担保并没有使用贷款有什么后果许多人在向银行抵押贷款的时候都需要进行担保,作担保的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抵押人的财产。一般是担保人都可能是抵押人的亲朋好友。那么为朋友提供虚假抵押担保并没有使用货款的行为有什么后果呢?为您解答。 1、如果是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贷款的话...


·夫妻共同债务最新法律规定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最新法律规定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夫妻共同债务最新法律规定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


·夫妻一方债务可否执行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债务可否执行共同财产夫妻另一方同意即可。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


·债权转股权的法律规定
      债权转股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 很多企业在起步发展过程中,都会面临一些经营问题,一些企业虽然对国家的经济建设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是企业自身经营管理模式不合理,管理方式不正确导致亏损,企业选择债权转股权的方式来减少资金压力。今天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债权转股权的法律规定。 债权转股权的...


·职务作品归属的约定条款是如何规定的?
       一、职务作品归属的约定条款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著作权法》第16条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4条对职务作品的权利归属作了明确规定,即: 除依《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的规定外,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著作权法第16条...


·国家规定的无息贷款怎么办理
      国家规定的无息贷款怎么办理1、申请条件: 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毕业后6个月以上未就业,并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2、贷款期限: 国家为大学毕业生提供的小额创业贷款是政府贴息贷款,其期限为1~2年,2年之后不再享受财政贴息。3、贷款方式: 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小额贷款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