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个人租车协议该怎么写?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个人租车协议该怎么写?

个人租车协议

根据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颜色为_____色,车牌号为_____,必须使用_____号汽油。

第一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收回。车辆租赁押金_____元,月租金:_____元计人民币_____元。承租方接车时需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车辆当月租赁金和押金总计人民币_____元。每月_____日缴纳当月车辆租赁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出租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出租方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出租方应提供状况良好、设备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_____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含承租方指定驾驶员)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发动机与变速箱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第四条 租期的计算

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24小时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日计算,6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继续承担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至保险公司赔偿之日的协议内车辆租金。承租方所租车辆每日行驶里程为3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计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五条 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

2、承租方租车时须交纳押金及交通违章保证金共计4000元人民币,租车结束在15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问题及违章记录即退还。

第六条 车辆保险

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七条 车辆保险有下列情况之一所造成的车辆或第三者损伤赔偿,由承租方全额承担:

1、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后驾车者;

2、承租方驾驶车辆肇事后逃逸。

3、出险后不报案、隐瞒真实情况或24小时内不通知甲方自行处理的。

4、出现车损、第三者险超出保险公司赔保险额的部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1.5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4、车辆交付承租方以后,出租方按协议登记的地址和电话无法与承租方取得联系的,不论协议期限是否到期,均视为恶意骗车,按诈骗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九条 合同的效力

_____以上须知,承租方已完全理解。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方(签章):__________

出租方(签章):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

综上所述,现在很多人为了出行方便,可能会租一台汽车,尤其在外地办事的时候租车还是比较方便的。确定好车辆后,双方签署书面合同。对车辆的基本情况、押金数额、租赁期限、租车期间发生事故处理及保险责任等写清楚。在合同后面,记得双方都要签字。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一、交通事故护理费误工费需要什么证据?
      一、交通事故护理费误工费需要什么证据?1、护理费的证据1)提供护理人数的证据2)提供护理人的工资收入证据3)提供护理期限的证据2、误工费的证据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


·交通事故中造成的损害往往是两方面的,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中造成的损害往往是两方面的,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其中针对不同的情况,作为受害人要求获得的赔偿也是不一样的。那其中要是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可要求哪些赔偿呢?而在要求赔偿的时候有需要注意什么?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一、交通事故中受伤可要求哪些赔偿1、受伤未致残的赔偿项目...


·违章停车罚单丢失怎么交罚款?
      违章停车罚单丢失怎么交罚款?近年来,车辆市场越来越广泛,车辆的占有率也逐步增加,越来越多的停车问题也开始出现,没有车位的人只能将车辆违章停车,等待他们的就是一张违章停车罚单,可是违章停车罚单丢失驾驶员要怎么交罚款呀?下面我们就和您说一说罚单丢失的办法和缴纳罚款的基本流程。违章停车...


·交通事故中要是有人重伤或死亡的话,那在作出的赔偿项目里面就会
      交通事故中要是有人重伤或死亡的话,那在作出的赔偿项目里面就会包括对伤者或死者需要抚养的人的赔偿,也就是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赔偿。那此时交通事故中肇事方要承担哪些人的抚养费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交通事故中肇事方要承担哪些人的抚养费...


·城市街道飙车应受何处罚
      城市街道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金及拘役的刑罚;如果飙车致使人员重伤、死亡及公私财物重大损失的,还将构成交通肇事罪,将会处于拘役或有期徒刑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


·一般交通事故多久报案最好
      一般交通事故多久报案最好 应该立即报警。公安部令第104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时限作出了明确规定。交通民警应严格依照规定时限处理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也应依照规定时限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和履行相应的义务。 (一...


·新交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随着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以及行动车辆越来越多,交通部对交通事故的认定标准越来越严格。随着新交规的出台,人们更加关注的是新交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当事人以及他的过错怎样影响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过错相抵具体有没有新的变化呢?为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调解怎么做
      调解能够有效地解决交通事故纠纷,那交通事故调解怎么做?调解注重的是双方自愿,同时也注重对纠纷的有效解决。若想有效解决纠纷,就不会无限期地拖延,需要对调解的时间作出一定限制,那交通事故调解有何时间限制?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分别进行阐述,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一、交通事故调解怎么做 ...


·醉驾免予刑事处罚的条件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
      醉驾免予刑事处罚的条件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1、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2、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二、醉驾的相关规...


·高空坠物砸到车该怎么界定责任?
      高空坠物砸到车该怎么界定责任?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应当由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对此情况需要提示的,砸坏车辆造成一般损失,难以找到侵权人,不适用举证倒置。只有造成人身伤害的才适用。对于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问题,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


·一、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处罚是什么?
      一、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处罚是什么? 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未构成犯罪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