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认定后理赔是如何进行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工伤认定后理赔是如何进行的


1、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


2、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待遇。 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其应当支付的工伤赔偿待遇,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在我国相关的工伤者,在受到工伤后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赔偿这类工伤费用。相关的赔偿费用由相应的工伤者的社会保险进行赔付,赔付不足时,应由相应的用人单位进行相应的赔偿,保护这类工商劳动者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失。




·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包括哪些
      实践中,对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很常见的事情。不管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还是其中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都是需要符合规定的情形才可以。那到底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包括什么?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包括哪些 1、劳动合同的合意...


·在我国,法律明文禁令不准使用童工,一旦被发现使用童工是要承担
      在我国,法律明文禁令不准使用童工,一旦被发现使用童工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现实生活中,也存在一些未成年人处于某种目的有意隐瞒自己的年龄,让用人单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了童工。那么,一旦被发现,用人单位就非常关注违法使用童工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这个问题。下面,我们愿为您解答。 国务院...


·什么是个体户经营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建立是劳动者与个体商户之间最直接的劳动证明,只有建立了劳动关系才能收到劳动法的保护,所以,在劳动过程中劳动关系的确定是至关重要的,那么如何认定雇员同个体工商户劳动关系,关于如何认定个体户经营劳动关系法律规定有哪些呢 一、如何确认劳动关系 我国《劳动法》第2条明确规定:...


·张掖市全日制劳动合同签署时需要注意什么?
      张掖市全日制劳动合同签署时需要注意什么?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


·违法使用童工的处罚是怎样的
      您知道童工的范畴是什么吗?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单位是不能使用童工的,否则的话就要受到处罚。那么单位使用童工的处罚具体是怎样的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童工的范畴是什么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


·中小型企业劳动关系的确定标准
      我们在找工作的是,一般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来进行确定劳动关系,而对于中小型企业劳动关系的确定,除了签订劳动合同以外,还是有其他的方式也是可以确定的。接下来,我们会为您带来认定中小型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确定的标准的知识。 一、中小型企业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 (一)用人单位和劳...


·退休返聘人员肇事逃逸如何处罚?
      退休返聘人员肇事逃逸如何处罚? 退休返聘人员肇事逃逸如何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②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


·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包括哪些
      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包括哪些 1)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令;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


·规定的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规定的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一、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


·实际上,法律关于劳动试用期的规定
      实际上,法律关于劳动试用期的规定,即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了单位的用人风险,又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那么,一般情况下,员工在试用期的工资究竟是多少呢,而若员工想在试用期离职又该怎么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在试用期的工资是多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


·企业倒闭哺乳期员工赔偿?
      企业倒闭哺乳期员工赔偿?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孩子出生后,为了让其更好地成长,不少女性员工会选择哺乳,哺乳期间员工无法正常工作,收入受到影响,若是再遭遇企业倒闭,更是雪上加霜;作为企业,倒闭需处理很多事情,其中一项便是哺乳期员工的赔偿,那么按照法律规定,企业倒闭哺乳期员工赔偿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