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在授予了专利权之后,可能会因为一些情形而导致专利被宣告无效。对于专利权人来讲,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形对其影响很大。那到底包括了哪些情形呢?而实践中,宣告专利无效的程序又是怎样的?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专利权无效宣告,是指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条件的,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该专利无效的请求。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如下几种:

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属于专利法第5条的规定,即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2、授予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关于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规定;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不具备专利法第23条关于新颖性的规定;

3、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或者第4款的规定,即专利说明书没有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致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不能实施或者权利要求书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4、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5、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专利法第25条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

6、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对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所作的定义性规定;

7、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2条第1款规定,就同样的发明创造重复授权;

8、申请人主体不合格。

二、宣告专利无效的程序是什么

(一)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时间及准则

自国家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就可以提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实际上自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之后的整个有效期内的任何时间,还包括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之后或者专利权有效期终了之后都可以提出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说明理由和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所有提交的文件都必须一式两份,并且交纳请求的费用。

(二)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当事人

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当事人即请求人和被请求人。对于请求人,专利法规定得比较广泛,即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提无效宣告请求。被请求人是专利权人,严格说来应当是专利登记簿上的专利权人,因为专利权可以转让,应以登记簿上最后的专利权人作为被请求人。

(三)宣告专利权无效案件的审理

专利复审委员会收到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书(包括请求的理由、范围和证据)之后,便进入审查阶段,审理过程包括形式审查、合议审理和作出决定三个阶段。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当事人逾期不起诉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决定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以上就是对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形介绍,各位专利权人可以适当的了解一下,然后在实践中尽量避免出现这些情况,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至于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程序,上文也是做出了讲解的。一般来讲只有专业机构才能宣告专利无效。


·商标可不可以部分无效?
      商标可不可以部分无效? 一、商标可不可以部分无效? 可以的; 商标申请关键在于全面的检索、专业的风险评估。 商标申请流程:商标注册一般分为个人和公司申请两种。个人申请所需文件: (1)身份证复印件(需签名); (2)个体户执照复印件 ; (3)商标注册申请书; ...


·变更商标代理人费用是多少钱?
       变更商标代理人费用是多少钱? 商标变更申请按类别收费,一个类别受理变更费为500元人民币。 1、变更注册人或申请人名义和地址 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姓名、名称改变后,应当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履行一定的手续才能行使其商标权。...


·什么是注册商标的恶意抢注?
      什么是注册商标的恶意抢注? 一、什么是注册商标的恶意抢注?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和实践,恶意抢注行为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一)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 1、 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商标法》第十三条)。 2、 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被代理人或者...


·绘画作品肖像权与著作权冲突怎么办?
      绘画作品肖像权与著作权冲突怎么办?绘画作品肖像权与著作权发生冲突时肖像权的所有者可以要求获得著作权的人支付赔偿金,也即按照一般肖像权被侵犯的情形处理就可以了,可以这样处理的理由如下:《关于对影楼拍摄的照片有无著作权的答复》第三项则规定,“由于照片还可能涉及顾客的肖像权,因此影楼在...


·专利权的主体有哪些?2023
      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设计人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人、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具有相对独立的身份,发明人或设计人是确立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基本依据。也就是说,发明人、专利申请人和权利权人并没有必然的统一性,在大多情况下是可以分开的...


·工商总局打击商标恶意抢注的措施是什么?
       一、工商总局打击商标恶意抢注的措施是什么? 目前商标局计划采取四项措施: 一是关口前移,从注册、异议等环节采取提前审查、并案集中审查和从严适用法律等措施,从严从快审理大规模恶意抢注商标案件; 二是研究确定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并确定相应保护范围和法律适用方案; 三是开...


·商号与商标的区别有哪些?
      商号与商标的区别有哪些 一、商号与商标的区别有哪些 1、功能不同 商标主要是用来区别商品的,代表着商品的信普,必须与其所依附的某些特定商品相联系而存在,商标权属知识产权; 商号主要是用来区别企业的,代表着厂商的信管,必须与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相联系而存在,商号权属名称权,...


·商标使用许可需备案吗?
       一、商标使用许可需备案吗? 商标使用许可需备案, 我国《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至此,我们找到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关于提交商标局备案...


·专利侵权对抗费用由谁来承担?
      专利侵权对抗费用由谁来承担?侵犯著作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案件等知识产权案件,权利人可以将聘请律师的费用作为维权而支付的合理支出要求由侵权人承担。法律依据:(一)著作权法第48条、商标法第56条规定,侵犯著作权、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包括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二)《最...


·商标转让协议的格式是什么
      商标转让协议的格式是什么 商标转让协议格式 商标权转让方:(甲方)商标权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国别: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五、该商标取...


·我国的专利权包括哪些内容
      我国的专利权包括哪些内容 一、我国的专利权包括哪些内容 对于专利所有人而言,在申请被授予专利之后,则能成为专利权人,享受相应的专利权。具体如下所述: 1、 独占实施权:指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销售或者使用的专有权利; 2、进口权:指将专利权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