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范本内容包括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范本内容包括哪些?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本单位与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由于______________原因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解除,其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移转至______________。该职工在本单位的相关工作情况:


本单位与其最近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该职工在本单位的所从事的工作内容或工作岗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共计为: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二、要求单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时的注意事项:??


1、会涉及到领取失业救济金的问题,所以解除合同证明书一定要标明是对合同终止或者公司提出解除。??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3、在此过程中,公司有劳动违法行为,可直接向公司的工商注册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处理或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解决。因此,用人单位给已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系法定义务。??


4、劳动者的个人信息、原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岗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内容。以上项目,必须记载。??


但是笔者认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注明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比如:由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由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一致;因用人单位违法,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等。


一直以来,关于解除劳动合同这个问题,都会引起您的关注,因为很多情况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是双方达成一致,而是由于其中一方想要离职,或者是另外一方想要,辞退劳动者,所以,到另一个单位去工作的话,他是需要有一个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 




·用人单位降薪辞退员工合法吗?
      用人单位降薪辞退员工合法吗?降薪辞退员工显然是不合法的,?变更员工岗位或者降薪都是劳动合同的重大变更,需要甲乙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应履行原合同内容。在职位没有变化的情况下如擅自降低你的工资,你可以通过仲裁请求支付工资差额,且因为公司存在上述违法事由,你可以随时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要...


·企业职工羁押期间工资待遇规定有哪些?
      企业职工羁押期间工资待遇规定有哪些? ?首先,按规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羁押期间停发工资。除此之外,对于其他员工,涉嫌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公司在员工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内,可以暂停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其中包括按时发放工资。 ?其次,员工被停发工资之后,后又...


·建筑工地高空坠物谁管?
      在当今社会存在着许许多多的危险事件不建筑工地高空坠物事件,那么来解释一下建筑工地高空坠物事件的现象,在我国的现实生活中,出现高空坠物方面和建筑工地高空坠物谁管呢?今天就让我来给您解释一下关于高空坠物和建筑工地高空坠物。 一、建筑施工地高空坠物的责任怎么划分 1、《侵权责任...


·公司申请工伤认定书
      公司申请工伤认定书 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籍贯,住×××市×××街,身份证号码:×××,是××公司职工。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任××职务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


·劳动仲裁录音算证据吗
      劳动仲裁录音算证据吗 一、劳动仲裁录音算证据吗 录音可以作为劳动仲裁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二、未经仲裁的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不续签怎么补偿
      劳动合同不续签怎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


·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资料,相关程序是怎么样的
      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资料,相关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什么是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


·签了劳务派遣合同能毁约吗
      签了劳务派遣合同能毁约吗 一、签了劳务派遣合同能毁约吗 可以的,签了劳务派遣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需要受到合同约束的,只有在法定条件下,可以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


·节日加班工资基数是什么?
      节日加班工资基数是什么?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


·离婚时聘礼算共同财产吗 一、离婚时聘礼算共同财产吗?
      离婚时聘礼算共同财产吗 一、离婚时聘礼算共同财产吗? 1、如果男方给予女方的结婚彩礼,发生在领证之前,不管是给女方的还是给女方家庭的,此时都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认定。 2、若是给付的彩礼是在领证之后,同时也是给予了女方或者用来置办结婚用品了,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可以以夫...


·劳动合同争议条款是必备内容吗?
      劳动合同争议条款是必备内容吗?不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主要是: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可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签订劳动合同主要是建立劳动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