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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后医保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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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除劳动合同后医保怎么办理?如果您是本市人员就可以拿您的身份证到当地社保中心办理个人自交养老和医疗。如果您觉得医疗和养老费用太高缴纳不起,那您可以找个单位上班,由单位缴纳。如果您是属于4050岁年龄不好找工作可以到社区街道申请4050就业困难人员补贴,这样您每月缴纳的社保由政府给您承担一部分。或者您也可以到村居委会办理城乡医社保。非本市户籍人员无法个人自己缴纳,只能回户籍地缴纳,不过也有部分地区开放非本市户籍个人缴纳,如长沙,长沙市人社局宣布,从2016年5月1日起,凡年满16周岁、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本人自愿,不受户籍地域和性质的限制,均可在长沙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这就意味着在长沙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将全面取消。解除劳动合同后医疗保险的处理:1、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尚未就业或在本市灵活就业的,可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三个月内,到所在地社保分中心申请办理当年度居民医保参保手续,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度居民医保待遇,并可在下一年度申报缴费期内,继续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2、失业人员参保后,须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停止缴费即停止支付待遇。续缴时必须补缴其欠缴的医疗保险费,补缴期间的医疗待遇不予支付。3、失业人员补缴期医疗保险费时(含首次参保未领IC卡人员),从欠费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欠费期间的医疗待遇不予支付。4、参保的失业人员死亡,即终止医疗保险关系,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如有结余则并入统筹基金,不予返还个人。综合上面所说的,解除劳动合同之后用人单位缴纳的医保和社保是可以进行停交的,如果想要续缴是可以提出来自己进行缴纳的,所以,一般缴纳这些都是要根据个人的意愿来进行处理,但也可以找到找下个工作,转到现在的单位,所以不同的情况作不同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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