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包括两类劳动者:一是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二是在诊断期间或者在医学观察期间的疑似职业病病人。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为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二是劳动者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受职业危害因素的影响而导致的疾病。因工负伤是指工伤,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应当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和视同工伤的情形。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医疗期是指职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医疗期一般在3-24个月。根据职工实际参加工作的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而有所不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这是指女职工在三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连续工作满15年与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系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除《劳动合同法》之外,如有其它法律、行政法规定,在某种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应按照该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出现上述任意一种情形,用人单位都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者有主观方面的过失时,不受本条限制。

二、哪些情形不能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34条规定:除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实际是规定了用人单位在合同期满时不得终止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特殊情况。

另外,劳动合同期满,医疗期未满,但医疗已经终结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然而,连同上述的情形在内,当劳动者医疗期满或医疗期未满而医疗终结的,应先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为1-4级的,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办理退休退职,终止劳动合同;5-10级的发给医疗补助费,终止劳动合同。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十大病种有哪些,随着劳动法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劳动者都会在入职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有用人单位出现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我们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其他手段来解决。




·撤销工伤认定申请模版的注意事项?
      撤销工伤认定申请模版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无涂改。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在名称处加盖公章。 3、事业单位职工填写职业类别,企业职工填写工作岗位(或工种)类别。 4、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的具体部位。 5、诊断时间一栏,...


·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个税的规定是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个税的规定是什么?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


·我们经常看到,有的劳动者会向单位主张支付双倍工资,而单位最后
      我们经常看到,有的劳动者会向单位主张支付双倍工资,而单位最后也是依法进行了支付的。那到底实践中,什么时候单位要支付双倍工资给劳动者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时候要支付双倍工资 1、《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


·中国童工年龄是几岁?
      都说孩子是国家未来的希望,但是在世界各地这些希望正处于破碎中,童工的雇用就是希望破碎的因素之一。在我国明令禁止用人单位雇佣童工,不论是因何种目的介绍童工给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雇用童工都是违法行为。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中国童工年龄的标准,以便您对童工年龄有清晰地认知。 一、中...


·一、做工伤鉴定的程序谁出钱是合理的?
      一、做工伤鉴定的程序谁出钱是合理的?因公受伤需要进行工伤鉴定,根据法律规定工伤鉴定的简易流程和费用支付情况如下:按照享受或比照工伤待遇处理的人员,用人单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委托鉴定的,应当有书面委托材料,并经本人签字,工伤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二、工伤保险中有关问题1...


·国企员工裁员补偿标准怎么计算
      国企员工裁员补偿标准怎么计算 一、国企员工裁员补偿标准怎么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全日制劳动合同书范本怎么填写?
      全日制劳动合同的签订既保证了劳动者的权益,也保证尽可能的减少了日后有可能发生的纠纷,这在一定意义上也保护了公司的利益。所以一般公司在聘用劳动者的时候,都会与劳动者签合同以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那么,全日制劳动合同书范本怎么填写呢? 一、全日制劳动合同书范本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


·一、用人单位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流程是什么?
      一、用人单位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流程是什么?(1)通知工会:用人部门/人力资源科将解除合同的理由通知工会。由工会提出意见,在研究工会的意见后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2)提前通知:人力资源科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3)工作交接...


·伤残鉴定与工伤鉴定是否有区别
      很多劳动者在遇到工伤以后,大多数情况下针对赔偿的事宜和用人单位都不能协商出一个比较理想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可能多数人会选择通过法院诉讼来进行解决。但是在法院诉讼的过程当中,会要求当事人出具一份伤残鉴定书。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伤残鉴定与工伤鉴定是否有区别? 一、伤残鉴定与工...


·员工被公司辞退工资什么时候给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超过退休年龄辞退员工补偿标准需要给吗
      超过退休年龄辞退员工补偿标准需要给吗?达到退休年龄,单位解除和你之间的劳动合同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你是达到退休年龄后才去单位上班,那么你们之间是劳务关系并非劳动关系,这时候单位中止劳务关系则没有任何的补偿。如果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劳动者继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