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申遗不是抢注商标是否成立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申遗不是抢注商标是否成立


申遗不是抢注商标,提名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遗产项目,必须符合六项标准中的一项或几项方可获批,具体如下:代表人类创造智慧的杰作;在建筑、文物等方面,展现了人类价值观念在一定时期的重要交流;能为现存或已消失的一项文化传统提供唯一或独特的证据;一种建筑物、建筑风格能展示人类历史重要发展时期;是一种传承人类具有土地利用或海洋开发的典范,代表了一种或多种文化等相互作用;与具特殊、普遍意义的事件等存在直接或实质的联系。


二、作用


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来源,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


从广义上讲,商标通过对商标注册人加以奖励,使其获得承认和经济效益,而对全世界的积极和进取精神起到促进作用。商标保护还可阻止诸如假冒者之类的不正当竞争者用相似的区别性标记来推销低劣或不同产品或服务的行为。这一制度能使有技能、有进取心的人们在尽可能公平的条件下进行商品和服务的生产与销售,从而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商标是产品与包装装潢画面的重要组成部分,设计精美、寓意深刻、新颖别致、个性突出的商标,能很好地装饰产品和美化包装,使消费者乐于购买。


作为构成商标的字母,是指拼音文字或注音符号的最小书写单位,包括拼音文字、外文字母如英文字母、拉丁字母等。原《商标法》把仅以字母构成的商标归在文字商标之列,而在2001年新修订的《商标法》把字母作为商标的构成要素之一,这样规定更符合实际,也便于商标主管部门对商标注册申请依法审查核准。


我国法律规定,行为人要想商标受到别人的保护,就要去商标管理局进行注册登记,为了避免社会上会有一些居心不良的人来抢注商标,恶意抢注是带有目的性,盈利性的,是侵害他人利益的行为,以此在遇到此类问题的时候拿起法律的武器为自己维权是非常重要的。




·导致专利权终止的法律事由是什么?
      导致专利权终止的法律事由是什么 一、导致专利权终止的法律事由是什么 1、专利权期满终止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算。 专利权期满时应当及时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并将专利申请文档转入失效文档库。...


·中国驰名商标认定有什么标准
      中国驰名商标认定有什么标准 一、中国驰名商标认定有什么标准 根据《商标法》第14条规定,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如下所示: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2条第2款的规定,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


·商标被侵权的情形包括什么
      商标被侵权的情形包括什么商标法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做出了法律上的界定,有下列五种:(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为商标侵权行为。这里所称的同一种商品是指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的商品;类似的商品是指在商品的功能、...


·如何保护著作权在互联网上不受侵害?
      如何保护著作权在互联网上不受侵害?互联网在使我们的生活变得便捷、舒适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一些烦恼。究其原因,主要是网络侵权现象大量涌现。网民在遭遇网络侵权行为时,务必依法捍卫自己的权益,那么如何保护著作权在互联网上不受侵害呢?下面就让我们来给您讲解一下。 一、向侵权方提出警...


·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需要注意什么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需要注意什么 软件著作权登记所需注意事项: 1.所有需要盖章的文件必须加盖公章(个人申请可签字,公章要鲜章不得为打印件) 2.申请表中关于软件的功能描述与技术特点应描述的尽可能详细,不少于两句话。 3.代码超过60页的,提交连续的前30页与...


·商标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有什么?
      商标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有什么? 有人告诉我们,他在申请商标行政复议的时候遇到了困难,他表示由于自己不知道商标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所以他不知道行政机关侵害自己的商标权后的维权之路该从哪里开始。为此,我们查阅了有关商标行政复议法的相关法律,整理如下: 一、商标行政复议法的相关...


·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是作品哪些
      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是作品哪些 一、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是作品哪些 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四)美术、摄影作品;(五)电...


·如果抢注国外非驰名商标违法吗
       如果抢注国外非驰名商标违法吗 如果该国与中国签订了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协议,或者共同处于某一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系统内,则在该国注册的商标亦受我国的保护。注册人依据在该国注册时间享有在我国注册的优先权。 申请在先与使用在先是商标确权的两项程序性原则,其实质性基础分别为注册原则...


·著作权法保护哪些权利?
      著作权法保护哪些权利?(一)人身权1、发表权。发表权是指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这里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决定发表,二是决定不发表。发表权具体有下列内容:何时发表;以什么形式发表,如以书籍形式、连载形式、广播形式等;何地发表。发表的作品应当是尚未公开的作品原件或复制件,如果说作品...


·软件著作权查询方式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查询方式有哪些?计算机的普及应用为生活带来了巨大变化,特别是软件的开发应用为大众生活带来了便利。开发了软件之后可以申请软件著作权,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很多人不知道著作权的查询渠道具体有哪些。那么,软件著作权查询方式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根据《计算机...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有好长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有好长《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5条规定,除开发者的身份权外,软件著作权人的其余各项权利的保护期为二十五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二十五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续展二十五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五十年。在软件著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