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脚扭伤如何做工伤鉴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脚扭伤如何做工伤鉴定


劳动者上班期间扭伤了脚,是算工伤的,劳动者应当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


二、锒川做工伤鉴定费用是多少钱


(一)收费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收费对象: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三)收费主体:市劳动局。


(四)收费标准:


1、自治区鉴定每人每次300元


2、地、市级鉴定每人每次250元


3、县(市)级鉴定每人每次200元


做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


(一)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


(二)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四)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


(六)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申请材料。


· 二、无锡市工伤职工鉴定为九级伤残的,除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享有以下待遇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为9个月本人工资;


2、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万元,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2.5万元。


所在单位没有参保的,均由所在单位支付。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的发生,对于受害人还有他们的家庭来说是非常的不幸的,工伤都是在单位发生的,并且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导致的,所以单位是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如果单位有帮助员工购买了社会保险的,那么医疗费等可以报销。


工伤鉴定是需要一定的费用的。工伤鉴定和工伤认定,很多人都认为二者其实是相同的内容,但是二者是存区别的,有一个明显的先后顺序,工伤鉴定,鉴定的是员工的伤残等级,是先有了工伤认定才有工伤鉴定的。


工伤鉴定是发生在工伤认定之后的,员工脚扭了,在单位工作导致的,也是属于工伤,所以可以携带一定的材料,到当地的社会保障局或者是劳动局等机构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之后,如果伤势严重,能够达到伤残的,可以申请工伤鉴定。




·劳动合同到期可以领失业金吗
      一、劳动合同到期可以领失业金吗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劳动合同到期到期,若双方没有就续签劳动合同达成一致的话,那就会终止劳动合同。此时,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否则的话,劳动合同到期也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


·工伤理赔包括了哪些项目
      工伤理赔包括了哪些项目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


·过节加班怎么算加班工资
      过节加班怎么算加班工资 一、过节加班怎么算加班工资 节假日许多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要求员工正常上班工作,可节假日加班,自己应按什么标准取酬呢?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


·工伤认定决定书下来后多久生效
      工伤认定决定书下来后多久生效1、工伤认定书下达后,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15日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即可生效,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等相关结论出具后,生效。2、工伤认定书自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资料后,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是根据我国的建筑法和安全法制定的,安全管理对施工的环境,防护用品,操作行为的正确性等等做了一定的规定,其极大程度上保障了员工的人生安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内容有哪些呢?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解答。 一、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


·新员工企业入职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大学毕业生被企业录取后,在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会签署一份劳动合同。这份合同对它们而言非常重要,是证明建立劳动关系的有力凭证,发生纠纷后,就应该以合同条款为处理的依据。因此,合同内容必须做到万无一失。那么,企业入职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具体学习下相关知识。 企业...


·工伤保险赔偿比例是多少
      工伤保险赔偿比例是多少?工伤保险赔偿比例是根据工伤造成的实际影响确定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赔偿的项目不尽相同,主要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上述是否都由单位赔偿,应按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区分处理:1、单...


·企业调岗变相辞退员工规定是什么?
      企业调岗变相辞退员工规定是什么?企业调岗变相辞退员工规定是按照违法辞退来进行经济补偿金的发放。公司调岗变相辞退是不合理的行为。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可以继续要求施工单位履行合同,也可以终...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起止时间是多少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起止时间是多少?建设工程承包人的优先权虽然具有担保物权的性质,但在本质上仍属于债权,不论担保物权还是债权都应受到时间的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四条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


·劳动关系法律规定主要有哪些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相信劳动关系会成为以后社会关系当中的一个中坚力量。所以必须处理好劳动关系以后,才能够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和用人单位的良性运转。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我国专门制定的有劳动法,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劳动关系法律规定主要有哪些? 劳动关系法律规定主要有哪些...


·河南焦作作为我国重要的工业城市,几年来发展十分迅速。因此,人
      河南焦作作为我国重要的工业城市,几年来发展十分迅速。因此,人民都普遍富裕了起来,众多的焦作家庭都买了私家车,以方便日常生活。在这样的背景下,常常会出现人们醉酒驾车的违法行为。可是在河南焦作醉驾谁能摆平,怎么处罚? 什么是醉驾?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