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脚扭伤如何做工伤鉴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脚扭伤如何做工伤鉴定


劳动者上班期间扭伤了脚,是算工伤的,劳动者应当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


二、锒川做工伤鉴定费用是多少钱


(一)收费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收费对象: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三)收费主体:市劳动局。


(四)收费标准:


1、自治区鉴定每人每次300元


2、地、市级鉴定每人每次250元


3、县(市)级鉴定每人每次200元


做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


(一)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


(二)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四)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


(六)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申请材料。


· 二、无锡市工伤职工鉴定为九级伤残的,除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享有以下待遇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为9个月本人工资;


2、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万元,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2.5万元。


所在单位没有参保的,均由所在单位支付。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的发生,对于受害人还有他们的家庭来说是非常的不幸的,工伤都是在单位发生的,并且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导致的,所以单位是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如果单位有帮助员工购买了社会保险的,那么医疗费等可以报销。


工伤鉴定是需要一定的费用的。工伤鉴定和工伤认定,很多人都认为二者其实是相同的内容,但是二者是存区别的,有一个明显的先后顺序,工伤鉴定,鉴定的是员工的伤残等级,是先有了工伤认定才有工伤鉴定的。


工伤鉴定是发生在工伤认定之后的,员工脚扭了,在单位工作导致的,也是属于工伤,所以可以携带一定的材料,到当地的社会保障局或者是劳动局等机构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之后,如果伤势严重,能够达到伤残的,可以申请工伤鉴定。




·一、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中应包含哪些内容?
      一、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中应包含哪些内容? 解除劳动合同文书的内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部门和工资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工会的意见;何时向劳动管理部门报告;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数额;通知的时间;劳动者和用人...


·北京市职工工伤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北京市职工工伤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1、 受理病、伤、职工医疗终结后确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由职工提出申请,企业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经企业劳动鉴定机构审定提出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每月10日前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经初审,劳动能力鉴定材料齐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


·在哪些情况下辞退员工双倍补偿
      哪些情况下辞退员工双倍补偿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无任何理由,也未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过错情形,可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每工作一年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2N。二、相关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


·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我们从事任何的行业,都希望自己的工作做得很
      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我们从事任何的行业,都希望自己的工作做得很完美,很安全的。那么,在建设工程中这一领域,完美的目标是更重要的,除了完成任务,安全性也是我们注重的。针对这一目标,在建筑行业规定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最新版的内容吧。...


·拖欠工程款可以报警吗
      拖欠工程款可以报警吗 一、拖欠工程款可以报警吗 工程款违约、迟延支付的纠纷,属于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是民事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受理范围。所以即使报警了,公安机关也并不能进行立案处理。 工程完工后,对方应该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履行验收义务,既然合同已经规定延期验收视为工程质量合格...


·员工如果在用人单位不满意工作或者是个人原因不再进行工作的话
      员工如果在用人单位不满意工作或者是个人原因不再进行工作的话,是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的,但是这时候需要双方签署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这时候的话就需要准备一些材料才可以,一般的需要的材料有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然后到人力资源社保局进行盖章就可以了。 解除劳动合同原因的相关材料有什么?...


·普通工伤退休后有什么待遇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
      普通工伤退休后有什么待遇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经过劳...


·公务员在单位摔伤算不算工伤?
      公务员在单位摔伤算不算工伤?公务员在单位摔伤算工伤。如果办公室是职工的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摔倒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摔倒受伤也应当认定为工伤。其他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劳动合同不续签通知书格式范文
      劳动合同到期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考虑是否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如果不愿续签劳动合同,就会向劳动者发一份劳动合同不续签通知书。所以,我们就为您推荐一篇劳动合同不续签通知书格式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合同不续签通知书格式范文 ______: 我们双方于___年__...


·装修误工费受伤应该由谁来赔偿?
      装修误工费受伤应该由谁来赔偿? 是否需要对工人进行赔偿,看当时双方是否有签署相关的合同及一些具体情况来确定,具体来说,以下一些情况需要注意: 1、如果与装修施工方有签定正规的装修合同,合同条款中对此类情况有相关的约定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话,装修公司应该承担主要责任,房...


·公司等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执行劳动定额
      公司等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执行劳动定额,你应该要求或者强迫劳动者进行加班。如果公司要求员工加班的话,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向加班的员工支付加班的费用。同时,我国的劳动法也有规定,就是当公司等用人单位因为经营生产需要,在和劳动员工商量好的情况下是可以对工作时长进行延长的,但是延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