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上房屋产权怎么计算满5年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法律上房屋产权怎么计算满5年


是否满五年要看契税票和房产证的日期,哪个先满五年就算满五年。一般情况下,契税票要早于房产证的日期。


交易时,满五年只是其一,看得看是否卖方的唯一住宅


满五唯一,交易时交契税及房本工本费


满五不唯一,交易时交契税,个人所得税,房本工本费


不满五年,交易时交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房本工本费


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康居房还得交土地出让金或者综合地价款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规定:“二、《通知》第三条第四款中规定的‘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是指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填发日期。


三、纳税人申报时,同时出具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即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早于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的,以房屋产权证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早于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的,以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


四、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也适用《通知》的有关规定。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其购房价格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原价确定。个人需持其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的合法、有效法律证明文书,到地方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五、根据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的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


房屋产权的计算肯定是按照注册时间才能开始,但是具体的问题需要自己进行合理的操作,因为国家在此类问题的解决上有着严格的法律限制,一旦自己不能有效的解决,自己的房屋就会丧失一定的法律保障,自己的利益损失的情况就会较为突出。




·夫妻房产证更名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夫妻房产证更名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夫妻房产证更名办理流程需要携带结婚证和房产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的变更登记窗口就可以办理了。一般对于婚前个人财产在加名以后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


·房产抵押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现实中,不是任何一套房屋都是可以进行抵押的,必须是符合了规定的条件,那么才能做出抵押。按照法律中的规定,究竟房产抵押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呢?而哪些房产不能进行抵押?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房产抵押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


·四川省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条例以及内容
      四川省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条例以及内容 四川省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条例以及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和管理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


·新农村房屋赔偿标准是什么
      为了我国社会的建设不断现代化,越来越多的农村也在不断发展建设中,其中少不了对农村一些老旧的房屋进行拆迁,那么农民的房屋遭到拆迁之后,国家会依法对其进行补偿或者赔偿,那么农村房屋赔偿标准是什么呢?怎么进行计算呢?农村房屋赔偿标准是什么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
      

商品房预售也称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它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商品房预售具有以下特征:

...


·房屋置换的流程是怎样的
      房屋置换的流程是怎样的(一)置换登记:居民须携带原房屋的有效权证原件、业主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同住人同意置换的书面证明材料办理置换登记手续。(二)价格评估:初评须上门实地详细勘察,再经过专业人员认真计算,进行复评,从而提出房屋的评估价格。(三)置换委托:确定置换意向后,可正式委托置...


·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什么特征
      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什么特征 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不动产买卖合同的主要类型,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标的物在法律上呈现出复杂的形态。交易的房屋既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而且还包括建筑物和小区的公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2、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成立...


·他项权证去房管局注销多久?
      他项权证的办理一般是与房屋产权证一起办理的,但是他项权证与房屋产权证是不一样的两种证书,房屋的产权证书是房屋所有权的象征,关于他项权证的办理我们会告诉您,关于他项权证去房管局注销多久很多人有疑问,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法律规定。 一、他项权证去房管局注销多久? 房贷全部还清后...


·租房合同的违约金三个月的租金合理吗
      租房合同的违约金三个月的租金合理吗?租房合同的违约金为3个月的租金是否合理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对租房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是双方自行协商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离婚后发现对方有私房钱可以重新分割吗?
      离婚后发现对方有私房钱可以重新分割吗 按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要进行离婚财产分割,通常是平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有些人有私房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私下里收藏,等到离婚时也没有拿出来,但是离婚后拿来用时被发现。那么,另一方便会要求重新分割,但得确定是否有权利再次分割。 首先,离婚后...


·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全款买房的流程
      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全款买房的流程 1、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自己的买房需求; 2、搜索相关楼盘信息,挑选楼盘、房源; 3、现场查看户型周边等,选出最终要买的楼盘; 4、交定金、签署认购书; 5、签订买卖合同,付全款; 6、验房收房; 7、办理入户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