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涉外商标抢注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涉外商标抢注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可以通过上诉来维护;涉外商标是指外国商标所有者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或是我国出口商品的商标注册。涉外商标的管理形式商标注册及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的重要保证。同时,也是维护国家市场的统一性与完整性的重要保证。加强涉外商标的管理,是维护一个国家市场秩序的基本要求。所以,各国政府都相当重视这一问题。为此,各国政府都制订了相应的涉外商标管理法规和政策。而且,规定了不同的管理形式和内容。从性质上划分,涉外商标管理包括两种形式:(1)形式管理。是一般性管理,检查注册商标各种手续是否完备,商标权所有人是否按照核定的图形、文字、注册人名义、地址、商品范围严格使用商标。(2)实质管理。是对外国注册商标的所有人进行法律、政策方面的监督。检查商标所有人是否遵守本国法律规定,有否侵权及其他违法行为,这是一种根本性管理。商标被恶意抢注应如何应对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商标法》第三十一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2、当被强注的商标核准注册时,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撤销被强注的商标。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裁定申请后,应当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综合上面所说的,商标抢注已成为我国不可杜绝的事情,但是对于商标抢注我国也是制定了一系列的条款,就是让商标的拥有人可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但是自己的产品出售之前一定要要进行注册才能够很好的保护好自己的产品,也防止他人侵犯。



·什么是软件著作权侵权
      在生活中,侵犯他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包括哪些呢?需要侵权人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通过下面内容,就可以得到一定的了解。一、侵犯他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有什么?1、剽窃。剽窃是指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发表、登记别人依法获得并享有著作权的软件。剽窃行为主要表现在使用部分抄袭或者全部抄袭的方法,在...


·达到什么比例才算商标侵权?
      达到什么比例才算商标侵权?商标侵权的认定不是由什么比例来决定的,对商标侵权的行为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具体如下:(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条例是哪年施行的?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条例是哪年施行的?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条例是哪年施行的?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条例是2002年1月1日施行,并经2013年1月16日国务院第23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是为了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的权益,调整计算机软...


·商标公司续展需要资料有哪些
      商标公司续展需要资料有哪些申请续展注册商标递交相应的申请文件和缴纳相应的规费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 注册证复印件。(5) 申请...


·知识产权包括哪些类别?
      知识产权包括哪些类别? 一、知识产权包括哪些类别 1. 专利 (1)发明专利:审查严格、含金量高,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如机器、仪器、设备和用具等)和方法发明(制造方法)两大类 (2)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低成本...


·快到期的商标补证续展可以一起办理吗?
      快到期的商标补证续展可以一起办理吗?可以一起办理的;在商标局上网上提交商标续展,不需要商标证复印件,您先做续展,然后再向商标局提补证申请。商标申请关键在于全面的检索、专业的风险评估。商标申请流程:商标注册一般分为个人和公司申请两种。个人申请所需文件:(1)身份证复印件(需签名);...


·恶意抢注商标是否有效?
      恶意抢注商标是否有效? 恶意抢注商标是否有效? 依据商标法的规定,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商标局可以作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


·商标侵权结果发生地管辖权怎么认定?
       一、商标侵权结果发生地管辖权怎么认定? 传统的商标侵权的地域管辖与一般法的管辖并无特别之处,以我国为例,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在后来的司法解释中,又进一步将侵权行为地明确为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


·著作权转让合同必须书面吗?
      著作权转让合同必须书面吗? 一、著作权转让合同必须书面吗? 著作权转让合同必须书面,现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转让著作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故有观点认为,软件转让如果不签订书面合同,则一律无效。 首先强调的是:不反对在软件著作权转让时,强调签订书面合同的必...


·抢注第35类商标该怎么办
       抢注第35类商标该怎么办 1、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2、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 3、如果被抢注商标在注册后长期没有进...


·专利权转让登记时间规定是什么?
      专利权转让登记时间规定是什么?专利权转让登记时间规定是转让合同生效的那一天开启进行一个时间的计算,我国法律对于专利权的转让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专利法第10条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也就是说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