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注册的商标过期能否续期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司注册的商标过期能否续期

一、公司注册的商标过期能否续期?

可以的,注册商标的使用期限是10年,10年之后如果还要继续使用的话,就需要及时办理商标续展,根据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可见一枚商标经商标局核准注册之后,其申请人只是获得了该商标十年专用权。

二、办理途径

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续展的书件格式

续展的文件格式只有一种,即《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三、保护商标专用权的范围

法律所保护的商标专用权,是有效的商标专用权,是受一定范围限制的。正确认识商标专用权的范围是正确处理商标侵权行为的前提。那么,什么是法律所保护的有效的商标专用权,如何正确划定它的范围呢?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时间和地域的效力,二是核准注册的商标与核定使用商品效力。

1、注册商标专用权时间和地域的效力。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时间为10年,其起算时间为:初步审定公告无异议的,从公告后第四个月的第一天起算;初步审定公告有无异议不成立的,从裁定之日起算。经过注册的商标,只有在这10年的范围内商标的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侵犯专用权会受到法律追究。但效期满不办理续展手续的,或是过了宽展期仍不续展注册的,该商标即不再拥有专用权,因而不再受法律保护。

一个注册商标只在注册国家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其余国家则不予以、保护。如一个商标只在中国获准注册,就只能得到中国法律保护,就必须想到第三国或第四国去申请商标注册。

2、核准注册的商标与核定使用的商品效力

我国《商标法》第37条还规定;“法庭辩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根据一务法律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范围,除受时间及地哉的限制之外,还限制在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之内,不得任意改变或扩大这种范围。如果注册商标所有人自行改变了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或是把注册商标使用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以外的商品上,便超出了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不能以此对抗他人。

这也意味着,在商标过期后如果到期还不去办理续期的话,当地的商标注册局就会对该到期的商标进行注销的。相比于第一次办理商标的注册,商标的续期申请还是非常的简单的,委托给代办机构或者自己到注册商标所在地的大厅去办理都可,注册商标的续展也是需要重新交费的。


·专利行政复议邮寄是否可以
      专利行政复议邮寄是否可以遇到行政复议这种事情,您最好是掌握一些技巧才能更有利于自己提起的行政复议。就比如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行政复议,因为本身申请专利就是非常不容易的一件事,如果对结果不满的话,有部分人员在行政复议之前其实也考虑过专利行政复议邮寄是否可以?一、专利行政复议邮寄是否...


·计算机软件网络著作权侵权举证由谁来进行?
      计算机软件网络著作权侵权举证由谁来进行? 一、计算机软件网络著作权侵权举证由谁来进行? 在计算机软件侵权案件中,举证的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但是主张权利的人的举证程度是提交初步证据予以证明即可。例如主张权利人提交了计算机软件登记证书,或者提交了计算机软件开发项目书即能够证明其...


·专利的许可合同生效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专利的许可合同生效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专利的许可合同生效的注意事项 1、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本质上是一种民事合同。只要符合法定要件,没有无效情形,就是合法有效的。  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


·专利权质押风险共担吗?
      专利权质押风险共担吗?目前并没有建立起风险共担的运作机制,缺少风险分担机制是制约专利权质押贷款的第三道瓶颈。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第五条:“鼓励金融机构对国家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给予优惠的信贷支持,建立健全鼓励中小企业技术...


·如何确定影视作品著作权人
      如何确定影视作品著作权人《著作权法》中保护的作品包括了文字作品、音乐作品、影视作品等等,而针对不同的作品,法律规定的著作权人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影视作品著作权人该如何确定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谁是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 影视作品是指摄制在胶片、磁带等一定物质载体上...


·商标已经注册会被无效吗
      商标已经注册会被无效吗?商标已经注册的情况下也可能会被宣告无效,商标无效的情形主要是:(一)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1、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即违反《商标法》第10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商标法》第11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注册商标使用的标...


·表演权属于人身著作权吗
      表演权属于人身著作权吗 不管是电视剧还是电影,还有小品,这些都存在着表演权,那么很多人就区分不了表演权与著作权,而且认为表演权属于人身著作权,那么表演权属于人身著作权吗?对于着这个问题,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表演权属于人身著作权吗 表演权属于人身著...


·侵犯著作权合作作品的作者如何维权?
      侵犯著作权合作作品的作者如何维权?(一)自行协商。如果双方能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后和解,则既可以使著作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使侵权人避免声誉的损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侵犯著作权怎么维权(二)调解。指双方当事人在第三人的协助下...


·侵权商标什么叫侵权行为
      侵权商标什么叫侵权行为(一)恶意伪造、制造他人已注册的商标标识亦或销售恶意伪造、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商品。这种侵权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销售恶意伪造、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商品;2、没有经过商标权所有人认可或者委托而制造其注册商标的标识;3、恶意伪造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4...


·著作权侵权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著作权侵权认定标准是怎样的你知道著作权侵权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吗?目前,在对著作权侵权进行认定的时候,暂时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不过可以通过著作权侵权的构成要件以及相应的原则,来判断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一、著作权侵权认定原则 司法实践中,常...


·商标转让受让人有哪些义务?办理商标转让需要多长时间?
      商标转让受让人有哪些义务?办理商标转让需要多长时间? 一、商标转让受让人有哪些义务 这是指受让人而言的,商标法规定,受让人应当保证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所以在转让注册商标的行为中提出这样的要求,出发点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因为商标有保证商品品质的功能,而商标所以能够作为一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