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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公司抢注客户商标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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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标公司抢注客户商标怎么解决?


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


如果发现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可以通过提出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时间为3个月。在这3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主体可以提出商标异议。那些被抢注商标的创业公司可以在这3个月的时间里,通过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准备证据材料,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


2、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申请无效宣告。


如果被抢注的商标已经过了3个月的公告期获得核准注册了,此时公司可以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法》对无效宣告申请有5年的时间限制,即如果某件商标获得注册时间超过5年,就不能以被抢注为由申请无效宣告了(驰名商标不受此时间限制)。对商评委的裁决,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恶意抢注的判定


我国商标法针对恶意抢注的判定,主要有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① 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地域)或者其它关系明知或者应知被申请人的商标.


② 被申请人因申请享有在先权利的商号、作品、外观设计、姓名、肖像等具有知名度或者其它因素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在先权利的存在.


③ 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构成恶意抢注其商标行为的,需要考虑申请人商标的独创性.


④ 被申请人因作为公共资源的旅游景区名称、产地名称具有知名度而明知或者应知该名称的存在.


⑤争议商标注册后,被申请人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妨碍他人正当使用,向他人索要高额转让费、许可使用费、侵权赔偿金,或者进行误导公众的宣传,造成市场混乱.


同时在最后也要提醒客户一句,尽管商标公司抢注自己商标这是事实,但在向商标局申请该商标无效之前自己也得收集证据的,最有效的证据也是和商标公司签订的商标委托合同,在合同中应该有自己摆脱注册商标的具体情形,只要有委托合同,要求商标公司对抢注商标的做法承担法律责任还是很简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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