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房屋买卖合同备案效力有效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房屋买卖合同备案效力有效吗?


实践中,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常会出现商品房买卖合同未依法登记备案情况,买受人以此为主要理由而主张合同无效的争议也时有发生。如何正确判断该类合同的效力问题尤显重要,这对于帮助普通购房者理性、正确维权十分关键。


二、未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如何判断


1、约定优于法定。合同本质上属于契约,根据“契约自由”的缔约精神,法无禁止即可为,在民事领域,特别是合同方面,只要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禁止,当事人均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将相关事项约定,体现在合同条款中。《合同法》第45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就明确赋予当事人对合同效力问题享有约定附条件的选择权利。体现到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买受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附条件,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进行约定,则此时,如果因合同未备案而引发争议,买受人则可根据该约定条件,主张合同无效;


2、无约定从法定。如果该类合同中未将“合同登记备案”作为合同生效条件进行约定,则只能适用法律的规定进行该合同的效力判断。《合同法》第44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自开发商、买受人签订后即成立,且我国目前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故该类合同自双方依法签订时即生效。三、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该类合同的效力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规定:“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由上正文,我们知道商品房买卖合同通常会因为开发商的原因没有进行合理合法的备案,这可能会导致几年后一系列问题和争论的出现。许多老百姓没有经验不知如何判断买买房是否进行了备案,在正文中我们也给出了判断方法,望您谨慎行事。




·未经这几项程序,政府无权将你的房子作为违建拆除
      未经这几项程序,政府无权将你的房子作为违建拆除   一、未经这几项程序,政府无权将你的房子作为违建拆除   (一)调查取证   1、整个调查取证工作,城镇规划区的由县(区)规划部门承担,乡村规划区的由乡镇政府承担,乡镇政府不能独立完成的,区规划部门派员参与指导调查。   ...


·房产租赁其实也就是房屋租赁,此时有的人是租赁民用房,但有的人
      房产租赁其实也就是房屋租赁,此时有的人是租赁民用房,但有的人却是租赁办公用房,其实无论是租赁怎样的房产,都是有可能产生纠纷的。那通常房产租赁纠纷都有哪些呢?只有事先作出了了解,有一个心理准备之后,日后纠纷出现才能采取措施准确应对。 一、房产租赁纠纷都有哪些 租赁纠纷的发生大概...


·在购买房产的时候,如果无法一次性全款购房的话,可以考虑向银行
      在购买房产的时候,如果无法一次性全款购房的话,可以考虑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不过此时也要注意,并不是所有的申请人都是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而要是不满足规定条件,自然也就不能获得相应的房贷。而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又应该如何办理房子贷款抵押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房子...


·根据相关规定网签房子可以买吗?
      根据相关规定网签房子可以买吗?网签房子可以买,网签就是在房地产领域网签就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系统会给个网签号,用户可以通过网签号在网上进行查询。网签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卖",签合同后可以撤销。故网签购买...


·对离婚律师来说,夫妻双方离婚诉讼当中的房产分割是代理数额比较
      对离婚律师来说,夫妻双方离婚诉讼当中的房产分割是代理数额比较大的部分。所以一般只要涉及到房产分割,不管最后的房产分割的判决结果是怎样的,都需要向房产纠纷律师支付一部分的代理诉讼费用,各地律师的收费肯定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离婚房产纠纷律师北京海淀的收费是多少? 一、离...


·现实中,有部分人购房其实是比较匆忙的,本身就没有看过几套商品
      现实中,有部分人购房其实是比较匆忙的,本身就没有看过几套商品房,但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就跟开发商签订了认购协议,回去后细想觉得不安逸于是又想退房。但在之前的约定中对违约金作出了约定,此时购房者想退房是否要支付违约金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房者想退房要支付违约金吗 对...


·一、在我国房产归哪个部门管?
      一、在我国房产归哪个部门管? 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


·夫妻离婚房子分配协议如果反悔了应该怎么办?
      在当代这个社会,房子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视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夫妻离婚的时候也需要进行财产的分割,在分割的时候会涉及到的主要财产也就是房产了,很多人都想要知道夫妻离婚房子分配协议如果反悔了应该怎么办?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夫妻离婚后,...


·安置房能不能买卖?
      安置房能不能买卖? 安置房是否可以买卖,要看有没有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安置房是可以买卖的,其交易和普通的商品房买卖没有什么差别。如果没有房产证的安置房,还需要分情况,有以下几个问题要注意: 1、 通过调查明确这个房子在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还没拆迁的时候,房子是有产权证的,因为...


·房屋拆迁没有协商拆迁补偿安置怎么办?
      房屋拆迁没有协商拆迁补偿安置怎么办?房屋拆迁中,拆迁补偿协商是拆迁的最大挑战,拆迁补偿安置问题能否谈妥关系到整个拆迁进程能否顺利推进。因此一个完整切符合实际的补偿安置办法可以说是拆迁的有效支撑,如果房屋拆迁没有协商拆迁补偿安置,那么会带来多大意想不到的麻烦。接下来,我们将和您一起...


·商品房预售的五证有哪些
      商品房预售的五证有哪些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 由县市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颁发,这表明开发商具备了最基本的开发商品房的基础:合法拥有了开发建设商品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由县市级城市规划部门核发,是开发商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等方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