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如果在存有缺陷的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如果在存有缺陷的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如果在存有缺陷的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应该由事故责任人承担。如在存有缺陷的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首要的责任人是工程所有人或管理人的过错,除非其能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应对损害承担责任。您所理解的“交通事故”一般是指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之间发生碰撞而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而本案是由于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过程中因道路缺陷因素导致的财产损失,并无碰撞的相对方。那么,这种情况是否也属于交通事故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故本案也属于交通事故,这是一起由于道路缺陷造成的单方交通事故。二、侵权责任主体认定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将物件致人损害而引发的侵权行为纳入特殊侵权行为范畴,即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它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明确规定:“‘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关于物件致人损害的规定。”即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应由道路、桥梁、隧道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该解释实际是对于日益增多的由于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情况,加强对受害人的保护。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由上我们可知,在发生路陷之后,一方面需要认定该情况是否属于外界因素造成的非人为事故损失,另一方面需要认定侵权的责任人或者管理人主体。在双方的事情都确定之后我们方能上报结论。各位司机同事在驾驶过程中要注意安全,同时呼吁道路管理的责任人及机构能够负起责任,杜绝因施工问题造成的非人为交通事故。



·对方汽车肇事逃逸赔偿标准为多少
      对方汽车肇事逃逸赔偿标准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计算依据如下: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


·货车超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本文主要针对货车超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这一问题进行阐述。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可能会涉及什么类型的法律呢?关于货车因为超载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是否有特别的条列进行规定呢?还有处理这方面的问题要怎么处理呢?以下网站我们为您作出了简要介绍。 车辆超载会影响事故责任认定吗? 当事人的责任是指...


·交通事故中要是有人重伤或死亡的话,那在作出的赔偿项目里面就会
      交通事故中要是有人重伤或死亡的话,那在作出的赔偿项目里面就会包括对伤者或死者需要抚养的人的赔偿,也就是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赔偿。那此时交通事故中肇事方要承担哪些人的抚养费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交通事故中肇事方要承担哪些人的抚养费...


·什么是特大交通事故?特大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轻则没有人员伤亡,重则造成多人伤亡或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而根据交通事故的轻重程度,最严重的交通事故就被称为“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时,处理办法也与一般的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不太一样。接下来,就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什么是特大交通事故,特大交通事故如何处理,希望对您有所...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适用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适用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


·交通事故伤及苦胆是否可评残
      交通事故伤及苦胆是否可评残 可能九级伤残,以伤残鉴定为准。 可在治疗结束伤情稳定后,申请鉴定,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九级工伤赔偿标准——医疗费 (一)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


·法院对破坏交通设施罪一般会判几年
      法院对破坏交通设施罪一般会判几年 一、法院对破坏交通设施罪一般会判几年 根据我国刑法,破坏交通设备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严重后果”,在《铁路法》上是指因行为人故意毁损、移动铁路行车信号装置或...


·交通事故中造成人员受伤、财产损失其实都是正常的,而此时就需要
      交通事故中造成人员受伤、财产损失其实都是正常的,而此时就需要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情况作出相应的赔偿,当然此时还要结合各自对事故承担的责任,最终才能知道要赔偿多少。那法律中规定的交通事故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介绍吧。 一、交通事故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是什么 伤...


·商业车险和交强险二者的区别
      商业车险和交强险二者的区别是什么? 一、商业车险 车辆商业险就是给私人汽车加上一份保障。车辆商业险详细内容: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辆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交强险是法律强制投保的险种,同时也是您和爱车的必要保障。 它在出现事故的时候能极大...


·一、人伤交通事故和解在哪里进行?
      一、人伤交通事故和解在哪里进行?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故双方达成协议的,调解协议一般是到负责处理事故的交警中队签订。如果是由保险公司组织双方进行的调解,也可以直接到保险公司办公地点进行签订;如果是双方自行协议的,也可以直接由双方自行签订,不一定要到交警部门或保险公司去签订,对协议...


·一、交通事故未处理对方全责能年审吗
      一、交通事故未处理对方全责能年审吗1、车辆发生事故后车辆被扣押了。在扣押期间是不能去年检的,必须等车辆鉴定完毕后,交警下达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并放行了车辆,但事故还没有结案,这样的车辆维修好了以后就可以正常年检的。2、车辆在扣押期间错过年检时间了,可以要求交警出具扣押证明,拿着证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