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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在存有缺陷的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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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如果在存有缺陷的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如果在存有缺陷的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应该由事故责任人承担。如在存有缺陷的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首要的责任人是工程所有人或管理人的过错,除非其能证明自身无过错,否则就应对损害承担责任。您所理解的“交通事故”一般是指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之间发生碰撞而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而本案是由于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过程中因道路缺陷因素导致的财产损失,并无碰撞的相对方。那么,这种情况是否也属于交通事故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故本案也属于交通事故,这是一起由于道路缺陷造成的单方交通事故。二、侵权责任主体认定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将物件致人损害而引发的侵权行为纳入特殊侵权行为范畴,即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它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明确规定:“‘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关于物件致人损害的规定。”即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应由道路、桥梁、隧道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该解释实际是对于日益增多的由于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情况,加强对受害人的保护。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由上我们可知,在发生路陷之后,一方面需要认定该情况是否属于外界因素造成的非人为事故损失,另一方面需要认定侵权的责任人或者管理人主体。在双方的事情都确定之后我们方能上报结论。各位司机同事在驾驶过程中要注意安全,同时呼吁道路管理的责任人及机构能够负起责任,杜绝因施工问题造成的非人为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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