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协议离婚房产公证如何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协议离婚房产公证如何做?

1、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2、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离婚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夫妻之间房产过户的情形有: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过户: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约定一方婚前房产归另一方所有,还是约定双方面婚内房产归一方所有的,都属于房产的赠与,应当先办理赠与公证书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应注意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婚内的取得的房产在申请登记时多由夫妻中的一方提出申请而非双方共同申请,所以对于以夫或妻一方名义登记的房产而实际属于夫妻共有的,应当由夫妻两人共同向房产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交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

(二)因解除婚姻关系而发生的房产过户:夫妻之间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有:双方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后,领取离婚证书;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因夫妻解除婚姻关系而引起房产过户的,应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书以及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由双方共同申请办理;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的,可由获得房产的一方凭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直接办理。

房产过户费用如何计算

卖方应付的费用:

1、交易手续费:自今年3月1日起,交易手续费由原来按套收取改为按每平方米计算,即每平方米5元,卖方承担50%的费用。

2、合同印花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05%缴纳,卖方承担50%。

3、契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75%计算,可由买卖双方约定由一方承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由买方承担,但不排除卖方承担的可能性。

4、中介费: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5—2.5%计收,卖方一般支付2.5%。

5、过户手续费:每套50元。

买方应付费用:

1、交易手续费:自今年3月1日起,交易手续费由原来按套收取改为按每平方米计算,即每平方米5元,买方承担50%的费用。

2、合同印花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05%缴纳,买方承担50%。

3、契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75%计算,可由买卖双方约定由一方承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由买方承担。

4、权证印花税:每本5元。

5、登记费:如果房屋属于个人产权,每件收费100元;如果房屋属于其他产权,每件收费200元。

6、中介费: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5—2.5%计收,买方一般支付1%。

7、过户手续费:每套50元。

8、维修基金:根据所购房屋的实际情况计算。

9、其他相关费用:如果牵扯到房屋评估、咨询等,还要收取评估费、咨询费等,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收费标准。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之后房子是可以进行公证的,公证之后的房子是可以更好的避免很多办理上面的风险,在公证房产的时候一定要带好符合法律规定的手续,这样公证处才会办理,还要带上双方的离婚协议书,这也是为了防止他人被人欺骗上当,这也是代表我国法律对待任何一件事情都比较认真。




·租的房子被贴上封条可以拆吗?
      租的房子被贴上封条可以拆吗? 一、租的房子被贴上封条可以拆吗 租赁的房屋被人民法院贴上封条的,承租人不得拆封条,私自拆封条是属于妨害司法的行为。如果对人民法院查封措施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或者申请复议。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


·公租房动拆迁安置补偿中需要注意的几个关键点
      公租房动拆迁安置补偿中需要注意的几个关键点   一、公租房动拆迁安置补偿中需要注意的几个关键点   1、公租房拆迁安置利益如何获得   2、公租房拆迁安置利益如何分配   3、公租房补偿安置协议由谁来签   4、特殊情况下公租房的承租人如何变更   二、公租房的拆迁补...


·最新合肥购房政策包括哪些内容?
      近年来,受长三角效应影响,合肥商品房买卖异常火爆。不管是合肥本地人还是外地人,只要有购房意向,就得提前熟悉合肥购房政策。因为说不准什么时候房管部门就会出台房地产政策,那么最新合肥购房政策有哪些内容值得留意?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详细了解。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


·立房产遗嘱公证程序规则是什么?
      立房产遗嘱公证程序规则是什么?立房产遗嘱公证程序规则是:1、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2、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


·签定了购房协议定金能全退吗
      如果买房者没有按照协议的规定继续付清买房的所有款项,定金将不予退回;如果开发商因为一些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协议的话,开发商需要向购房者支付定金的双倍作为赔偿。在买房交付定金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必须按照约定付清所有的款项,在付清所有款项后,定金可以作为偿还款项的一部分,也可以向开发商要...


·夫妻房产在国外,离婚后如何分割
      最近王宝强和马蓉、张纪中和樊馨蔓两起离婚案件相继上了微博热搜,其中马蓉转移财产更是让人惊愕不止,而不论是娱乐圈还是我们身边,这样类似的事件都层出不穷,很多人对于国内夫妻离婚房产的划分基本已经了解,但是如果夫妻房产在国外,离婚后如何分割呢?与国内的离婚事件中房产分割方法是否有一定的...


·房屋的建造是大家最熟悉不过的,虽然大多数人没有亲自参与过,但
      房屋的建造是您最熟悉不过的,虽然大多数人没有亲自参与过,但是很多人也是看到过,不同的房屋,其建设方式也是不同的。根据建设方的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合理的房屋建设方式,确保房屋能够顺利的交付使用,但是具体的房屋建设方式都有哪些,感兴趣的可以到本文进行了解。 一、房屋建设方式都有哪几种...


·一、离婚财产分割房子有贷款怎么判?
      一、离婚财产分割房子有贷款怎么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取得所有权后再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什么叫已享受福利分房
      已经分配给个人的房,福利分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计划经济时代特有的一种房屋分配形式。以单位福利的形式,分配给个人的房.福利房同样有房产证,就是上市交易有时间限制,一般需要五年。福利房是单位给补贴的房产,但往往房产证在单位,5-10年才会拿到房主手里。在市场经济中,房屋是具有价...


·无产权房屋转让协议书签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无产权房屋转让协议书签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有的无产权房绝对不能签订。例如,尚未取得“五证”的新开发楼盘,因还没有取得国家相关的批准手续,建成后的房屋一般会被认定为违章建筑,严禁交易,签订的买卖协议也是无效的。再比如,限制交易的经济适用房、宅基地上所建房屋、两限房等国家有...


·二手房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我们知道,违约金是一种违约责任承担的主要方式。对于二手房买卖这种由于程序复杂等原因而容易发生违约的情形,约定违约金是一种不错的选择,但经常出现由于不太了解法律关于违约金的约定的规定而致使违约金约定过高的情况。那二手房违约金过高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违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