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已经解除劳动合同能更改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已经解除劳动合同能更改么?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进行更改。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的劳动合同的条款所作的修改和增减。劳动合同的变更,包括协议变更和法定变更两种情况,协议变更是指双方当事人必须协商一致,达成协议;法定变更是在法律规定的原因出现时,当事人一方可依法提出变更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也需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无论是协议变更,还是法定变更,只限于对劳动合同的某些内容的变更,不能对劳动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变更。二、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怎样的?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2、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职工的利益密切相关,而工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组织,因此,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应发挥工会的作用以防止企业滥用权利,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事先告知工会,就能使工会及时发现单位违法解除、侵害职工权益的情况并予以制止。3、在解除或者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4、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综上所述,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之间建立的劳动关系消失。之后劳动者发现解除程序有误的,可以要求订立补充协议的方式更改,取消合同解除,双方重新订立合同或者由单位支付赔偿金。在补充协议里面,应该对解除不合规的情况做出说明,由单位盖章确认。



·劳动法规定每月工作时间是多少
      劳动法规定每月工作时间是多少 对于上班族来说,最怕听见的词就是加班。生活中很多人都有过加班的经验,但对于劳动法中对于每月规定的工作时间却不太了解。其实在劳动法中,对于每日的工作时间以及加班的费用怎么算都有着详细的规定。下面就让我们以劳动法规定每月工作时间是多少一起来了解一下有关...


·对于劳动合同的签订
      对于劳动合同的签订,除了要采取书面形式外,同时也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才行。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其实对双方都是很不利的,尤其是劳动者。这个时候也有可能遇到劳动者被单位开除的情况,那么没签劳动合同被开除有得赔偿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


·最低工资有什么用
      最低工资有什么用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最低工资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最低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按时支付。 最低工资一般由...


·事业单位在编合同到期劳动关系就终止了吗?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各项政策也在不断的发展,那么在劳动法中就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也规定了劳动关系的期限,如果事业单位的人员合约到期,劳动关系就解除了吗?按照规定,事业单位实行的是合同制,如果在合约到期后,劳动关系也依法解除了。 一、事业单...


·高收入者误工费上限是多少?
      高收入者误工费上限是多少? 误工费没有最高数额限制。 误工费的计算方法为:1.有固定收入的,按固定收入计算;2.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3.不能提供最近三年收入情况的,按当地相同或者相似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二十条 误...


·钢结构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旁站监理检查细则
      钢结构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旁站监理检查细则 旁站监理检查要点有哪些 1、钢结构的安装单位必须按资质等级承接任务。 2、钢结构检测单位必须通过计量认证和资质证书。 3、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 钢结构安装工程施工旁站监理检查...


·一、员工入职7日内主动离职有工资吗?
      一、员工入职7日内主动离职有工资吗?实际上是有上班就要付工资的,上班几天付几天工资。“新员工入职之日起7日内主动提出离职的不计发工资“是不合理的,是无效的,如果劳动者做了7天辞职,用人单位不发放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


·转包中没有劳动关系能否认定工伤?
      转包中没有劳动关系能否认定工伤?1 、对于转包中劳动关系的认定问题 司法实践中,对于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将工程或者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发与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各地法院的态度不一,多数法院认为不存在劳动关系,但对被...


·给员工缴社保对公司的好处是什么
      给员工缴社保对公司的好处是什么 一、给员工缴社保对公司的好处 1、规避风险,减少纠纷 企业依法参保,规范用工守法经营,可避免不必要的劳资纠纷及违法风险。 2、创造效益,承担社会责任 企业为职工参加社保后,职工在疾病、工伤、失业、生育、退休等情况下,可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


·如果没有工伤鉴定怎么赔尝
      对于员工来说,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和工伤赔偿这三项步骤,是员工遇到工伤以后,必不可少的三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现实生活当中,可能有很多人在遇到工伤以后,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去做工伤鉴定,这种情况下会存在这样一种疑惑,如果没有工伤鉴定怎么赔尝?我们将为您做出详细介绍。 一、如果没有工伤鉴定...


·员工隔离治疗期间被开除怎么办?
      员工隔离治疗期间被开除怎么办?员工隔离治疗期间被开除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