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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补偿金不给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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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大多数情况下,劳动者在合同期到期后不续签,劳动者是能够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的,但是难免会遇到有些单位在合同期满后,不予劳动者相应的补偿金。合同到期补偿金不给的话,是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的。对于这个问题,相信您都想了解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去做。
一、《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申请劳动仲裁。
三、所说的情形,协商不成,尽快申请劳动仲裁。
1、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合同到期时均有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权利。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1) 当用人单位未履行应尽义务,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利益的;(2)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3) 劳动者不能从事或者无法胜任工作时或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户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4) 用人单位依照公司法进行重整时;(5)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6)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你是否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若符合,不存在续签合同问题。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如下:(1)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3)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再次续订合同的。另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4、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时,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代替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的义务的,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工资标准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标准计算。如果遇到合同到期补偿金不给的情况,能够依据国家《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措施去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保留证据,申请劳动仲裁,法律援助。这是我们为您带来简单的法律知识,有具体的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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