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们都知道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我们都知道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受害者肯定是有一段时间是不能进行工作,那么作为肇事者就必须要赔偿受害者误工费,那么误工费一般是在什么时候赔偿呢?误工费一般是要等到受害者好了以后才可以进行赔偿,保险公司也会根据休养的这一段时间来计算时间,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误工费,是指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入。因此,误工费的计算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至于误工时间,应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而在确定受害人收入状况方面,一般按照以下情形计算:(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3)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受害人经法医司法鉴定,被认定有伤残等级的情况针对这种情况,误工费只能计算至定残的前一日,具体表现为法医司法鉴定机构在鉴定书上盖章署具日期时间的前一天。例如交通事故在1月1日发生,受害人4月1日进行法医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机构4月5日作出法医司法鉴定结论,鉴定结论认为“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误工6个月,并且其伤情构成10级伤残”,那么误工费的计算时间不能按6个月计算,而只能从1月1日计算至4月4日。司法解释这么规定的原因,是考虑受害人在定残后可获得因活动能力丧失而产生的残疾赔偿金,在获得残疾赔偿金的情况下,劳动能力丧失的损害结果已获赔偿,就不在有误工费损失。但交通事故栏目组律师认为该条文规定缺乏合理性。例如交通事故中受害者被认定为10级伤残、误工6个月,相当于给受害者造成了10%额度的劳动能力的丧失,而且同时造成了受害者在6个月的误工期里,因10%额度劳动能力丧失造成了100%额度的劳动能力无法作用(例如腿部骨折的受害人无法自由行动,根本不可能从事劳动),在这6个月里受害人是无法劳动、无法获得劳动报酬的。如定残时间早于6个月误工期期满时间,原告在定残后若仅获得针对10%劳动能力丧失所给付的残疾赔偿金,对于原告另外90%的劳动能力在6个月误工期满前的损失不能赔偿补足,这显然是不合理。这同时引发了另外一个问题,进行法医鉴定的时间定在何时为宜,离受伤日期越近,受害人恢复的状况就越差,定残的可能性就越大,但很有可能造成误工费的计算时间少于实际误工时间;而法医司法鉴定时间离受伤日期越远,误工时间虽能全额支持,但受害人恢复的情况可能就越好,定残的可能性就越低。综合上面所说的,误工费对于受害者来说是特别重要的,因为这段时间受害者是没有一点经济来源,但对于受害者一定要出具单位的工资证明来证明自己的收入状况,保险公司才会受理,所以,受害者要想得到误工费,必须要有合法的证明。



·交通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去
      交通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去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在治疗终结伤情稳定后可以鉴定。从鉴定机构的经验...


·飞车抢夺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飞车抢夺罪是刑法中抢夺罪的一种,犯罪嫌疑人一般都是以机动车为工具在路上突然实施犯罪行为。在生活中我们对于此种行为,是深恶痛绝。那么对于这些犯罪分子法律是怎么量刑的呢?今天整理了飞车抢夺罪量刑标准,供您阅读。 一、飞车抢夺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267条【抢夺罪;抢劫...


·三责险要理赔哪些交通事故
      三责险要理赔哪些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理赔不能只靠交强险,还需要商业保险的有益补充。三责险是最主要的一种商业保险,但三责险能保的事故有限,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可以在三责险的理赔范围内。那究竟三责险要理赔哪些交通事故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一、三责险要理赔哪些交通事故挂车投保...


·一方的车祸赔偿款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吗?
      很多车祸其实都是意外事件,但此时毕竟会造成人员受伤、财产损失,因此就需要肇事者根据自己对车祸承担的责任作出赔偿。而作为获得车祸赔偿款的当事人来讲,要是日后夫妻离婚的话。那一方的车祸赔偿款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一方的车祸赔偿款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吗...


·应该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应该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交通肇事逃逸可以说是很恶劣的行为,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不能百分之百的认定就一定会构成犯罪,还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处理才行。但对于这样的行为,肯定是要作出处罚的。那么实践中应该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应该怎么处罚交通...


·商业车险二次费改实施时间是什么?
      商业车险二次费改实施时间是什么时候? 商业车险二次费改实施时间是什么时候? 为进一步释放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以下简称“商业车险改革”)红利,让改革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消费者,保监会近日决定进一步扩大保险公司自主定价权,下调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下限,通过市场化手段进一步降...


·我们知道,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的流程
      我们知道,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的流程是交警先到现场进行勘查,经过交警调查后交警部门会出一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可以凭借这份认定书要求责任方及保险公司对自己的损失进行赔偿。那理赔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不要吗?我们将为您进行解答。 一、理赔时是否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需要,...


·交通事故确定当事人的过错应注意什么公安机关交通管
      交通事故确定当事人的过错应注意什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对导致交通事故的作用及其行为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过错时,还应注意以下两点:1、应强调驾驶人员职业上的注意义务,避免对行人、非驾驶方的苛刻要求,留给其精神和身体以适度的自由空间...


·交通事故后轻微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后轻微伤赔偿标准是什么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


·交通事故诉讼打官司需要哪些材料
      诉讼中的材料,不仅包括在起诉时需要当事人提供的身份材料,还包括在诉讼过程中的一些证据材料。但是需要注意,不同的诉讼中需要的材料不同。接下来,请跟随我们一起看看打交通事故官司需要哪些材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第二套房交易时需要交哪些税 卖第二套房交多少税
      一、第二套房交易时需要交哪些税 卖第二套房交多少税 卖方出卖第二套房产涉及到面积大小和自产权证领取之日起至今的年限,以下做一一说明: 1、营业税:面积在144以上 产权年限满了5年 叫差额的营业税,没有满5年 交全额。144以下,产权年限没满5年交差额,满5年免交。税率是5....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