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归还债务公司注销后怎么申请行政强制执行?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未归还债务公司注销后怎么申请行政强制执行?

一、未归还债务公司注销后怎么申请行政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1条的规定:“被执行人被撤销、注销或歇业后,上级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无偿接受被执行人的财产,致使被执行人无遗留财产清偿债务或遗留财产不足清偿的,可以裁定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在所接受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

二、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的程序

(一)专门机构收缴罚款

1、专门机构收缴罚款的适用范围。例外:当场收缴、执行措施收缴。

2、专门机构收缴罚款的程序。

(二)当场收缴罚款

1、当场收缴罚款的适用范围: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第四十八条规定:“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2、当场收缴罚款的程序:

(1)出具罚款收据,统一的收据。

(2)罚款的缴付,2日交公。

(三)强制执行

1、执行措施第51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注意第(一)项是3%而非3‰。].

(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强制执行的例外。客观原因,依法不予强制执行。如确有经济困难,申请和批准,可暂缓或分期缴纳。

综合上面所说的 ,公司注销之后作为债权人要申请行政强制执行就必须要有合法的依据,而对于未清算完债务就注销公司的,那么当事人还可以启动审判的监督程序从而把被更变为清算组,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到自己的利益不受到伤害。



·借钱夫妻另一方不知情要不要还
      借钱夫妻另一方不知情要不要还这还需要看具体的情况。自从《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出台之后,对于婚后一方对外借钱产生了债务,其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一般是不按照夫妻共同债务进行认定的。不过,若是实际借的钱,确实是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担的债务,同时借钱...


·挪用公款犯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说到挪用公款罪,您要注意区分一下,这与挪用资金罪是不一样的。虽然这二者都是属于特殊主体的犯罪,但单从这个犯罪主体上来说,法律方面的要求就不同。而我国除了《刑法》中对挪用公款犯罪做出了规定外,也制定了相应的司法解释,那么挪用公款犯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根据规定罚没款占用什么罪?
       一、根据规定罚没款占用什么罪? 根据规定罚没款占用是贪污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公司债券赎回条款的内容与作用是什么?
      公司债券赎回条款的内容与作用是什么?发行债券早就已经成为了大中企业在资金短缺的时候进行融资的一种方式,而投资人或是债券购买人在购买该公司债券的时候,合同上都清晰的列举了公司债券赎回条款,很多人对该项条款并不了解,那么今天我们就带您深入探讨了解一下这项赎回条款。 一、债券赎回条款是...


·法院裁定拍卖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吗?
      法院裁定拍卖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吗? 一、法院裁定拍卖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吗? 夫妻双方婚前个人债务应由其个人承担。若婚后,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婚前个人所欠债务,其行为已侵犯了另一方的合法财产权益,除双方约定外,夫妻另一方可向对方追偿。因此如果一旦离婚,债务人的配偶...


·罚款跟罚金的区别是什么 一、罚款跟罚金的区别是什么?
      罚款跟罚金的区别是什么 一、罚款跟罚金的区别是什么? 1、法律性质不同: 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而罚金则属于刑事处罚; 2、执法机关不同: 罚款一般由行政执法机关决定,而罚金则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3、适用对象不同: 罚款适用于违反行政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分...


·借款合同借条欠条的区别是什么?
      借款合同借条欠条的区别是什么?借款合同借条欠条的区别主要如下:借条是证明借款关系,欠条是证明欠款关系。从反映债权债务关系的角度讲,两者是共通的,可以把两者通俗的理解作种属关系,欠条是属概念、是大概念,借条是种概念、是小概念而已。也就是说借款肯定是欠款,而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了。而借...


·离婚时没还完的债怎么办
      离婚时没还完的债怎么办1、婚后债务若属于个人债务,那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即使还没有还完,这笔债务与另一方也没有关系,应当由欠债的一方承担偿还责任。2、婚后债务要是为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的时候还没偿还完的话,则需要先用夫妻共同财产来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


·挪用公款数额最新标准是什么
      挪用公款数额最新标准是什么 一、挪用公款数额最新标准是什么 (一)、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 1、数额较大的认定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债务追讨的方式有哪些?
      债务追讨的方式有哪些? 解决欠款纠纷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诉讼只是其中方式之一,在此想重点提示一下对“诉讼”的正确认识:对债权人来说,如果协商调解无法索要欠款,就会想到起诉,但对于此类纠纷,不要单纯的认为,诉讼就必须要走繁琐的立案、开庭、判决等程序。 ...


·合同条款前后矛盾如何执行
      合同条款前后矛盾如何执行合同本身前后矛盾的合同条款,其效力如查确定的问题,应按如下层级程序来处理:一是首先看合同的整体意思,根据签订合同的目的,公平的去理解,争取达成一致的理解;二是如果理解上不能达成一致,那么如果是格式合同按照不利于出具格式合同的一方的解释进行理解。三是如果不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