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怀孕期间保胎工资怎么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员工怀孕期间保胎工资怎么算

一、员工怀孕期间保胎工资怎么算?

1、保胎假是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怀孕女职工,经医师诊断出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假期工资可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

2、女工怀孕期间不舒服请假安胎,工资怎么算

3、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

注:产假90天是按自然天数计算,包括法定节假日。

4、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二、员工怀孕的相关知识

(一)、必须享受的假

1、产假:90天 30天(晚育) 15天(难产)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2、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3、产前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4、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二)、如工作许可,单位同意,可以请的假

1、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2、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

3、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三、权利受到侵害时怎么办

1、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权利受到侵害时,女职工可采取下列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一是向企业主管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该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二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应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

4、三是对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决定或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因此,女工怀孕期间不舒服请假安胎工资按照单位的病假计算工资

综上所述,女职工怀孕保胎期间请假,按照病假工资计算,女职工劳动保护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向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受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工程款拖欠胜诉需要具备什么
      1、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合同法》第279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建设工程。《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


·工程款拖欠,如何催款
      工程款拖欠,如何催款 一、对于因没有支付能力而拖欠工程款的催款方法 由于全国建筑市场的不景气,发包人也面临着巨大资金压力,导致许多发包人无力支付工程款。但经过进一步了解,会发现很多发包人的公司虽然无力支付,但其股东各各“都富得流油”。 1、很多拖欠工程款的案件是由于违反分包和非...


·工伤认定之后怎么报销?
      对于某些职业职工会面临很多危险的情况,在工作中生命安全难免会受到伤害,国家对于这种情况要求用人单位对受伤职工进行工伤赔偿,但是一般职工却不知道相关的手续如何去办理,那么工伤认定之后怎么报销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工伤认定后如何报销? 1、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


·单位员工试用期有婚假吗
      员工试用期有婚假吗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在试用期限内享有的权利及义务等均与正式员工相同,均有完全的劳动权利。而休婚假是属于劳动者的权利之一,故试用期员工可以享受婚假。二、员工再婚可以享受婚假吗?再婚也可以请婚假,享受法定婚假待遇。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


·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已签字怎么办?
      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已签字怎么办? 如果说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么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当然不符合法定程序,或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是不存在着经济补偿金的发放的, 二、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


·厨房职工想要高温费怎么办?
      高温补贴对于在炎热的夏季还在高温下工作的劳动者有鼓励作用,虽然高温补贴费用不多,但对于劳动者来说,可以有效提高劳动者工作的积极性。厨房由于油烟及炉火的温度较高,使得厨房职工长期处于高温下工作。那厨房职工想要高温费怎么办?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厨房职工想要高温费怎么办? 1...


·一、根据法律规定店员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店员可以随时辞职吗? 根据法律规定店员不可以随时辞职的,只有在以下特殊情况下才能随时辞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到期被辞退是否应获得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者工作期间不负责,不称职,那么其可能面临劳动合同到期被辞退的风险。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后辞退劳动者的,是否应该给与补偿?下面就这个您比较关切的话题,在下文展开相关论述。 一、员工劳动合同到期被辞退,会获得经济补偿么? 1、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


·休法定节假日扣工资吗?
      休法定节假日扣工资吗?法定假日是带薪假日,劳动者法定假日休息,工资照发。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


·辞退孕妇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辞退孕妇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劳动者因怀孕被辞退的,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应当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


·辞退员工补偿款所得税前允许扣除?
      辞退员工补偿款所得税前允许扣除?辞退员工补偿款所得税前不允许扣除,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