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隐名股东与实名股东协议的性质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隐名股东与实名股东协议的性质是什么?1、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公司的股东应在工商登记材料的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中进行公示,且登记的股东应与实际的投资人是同一法人或自然人。但在实际存在中,却并非如此。挂名股东、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是常出现的概念。2、挂名股东,通常是指在各种形式的公司设立过程中或者股权转让中,产生的那些虽然具备了股东法定形式要件,但其名下之出资为他人所有,从而缺乏出资之实质要件的“股东”(自然人或法人)。3、而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通常是指当事人之间约定以一方名义出资(显名投资)、另一方实际出资(隐名投资)的,此约定对公司并不产生效力,相应的股东身份就为“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4、从表面看,挂名股东和显名股东没有差别,但从股东的意思表示可以区分开来。一般而言,挂名股东在投资行为中很大程度上是被动的,被实际投资人借用的,而显名股东则是主动的,其在投资行为中的行为是其意思真实表示的一种结果。5、对于挂名股东是否具有股东资格目前尚未有明确的结论。债权人向名义股东主张出资不实的赔偿责任的,一般会得到支持。名义股东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实际投资人追偿。若以名义股东和实际投资人为共同被告的,一般会判二者承担连带责任。但名义股东有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系被他人冒名为股东的,则可不承担责任。6、在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的关系中,若隐名股东,即实际投资人参加投资且承担公司风险的,隐名股东主张股份财产权益的,可以得到支持,但有例外,即不能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7、若实际投资人未约定实际出资人承担风险,且也未参与公司管理的,则双方之间的关系应认定为债权债务关系。综上所述,隐名股东以实际出资人出现的,应当参加投资并且承担风险,隐名股东未以实际出资人体现的,则不承担公司风险,不参加公司管理,双方关系应当认定为债权债务关系,显名股东通常以名义出资,隐名股东通常以实际出资。



·公司让签广告法承诺书合法吗?
      公司让签广告法承诺书合法吗? 一、公司让签广告法承诺书合法吗 不合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内容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事先签订...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按2倍发放怎样要求公司补回差额?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按2倍发放怎样要求公司补回差额?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按2倍发放怎样要求公司补回差额? 最近有朋友投稿:我司自2016年前的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只按2倍工资计算发放,根据有关规定应按3倍工资计算,现员工要求补回差额部分。按照法律法规,法定节假日工作支付300%日工资加...


·财务公司是做什么的?财务公司是高利贷吗?
      财务公司是做什么的?财务公司是高利贷吗?我国现行法律不允许企业向社会融资(除上市公司经证监会批准发行债券),只能向金融机构融资。财务公司也不能向社会公众融资,一般是一个内部机构(如某企业集团的财务公司),只对(集团)内部企业办理融资业务。“财务公司具有双重属性。”,对于商业银行来...


·新公司法注册资本限额的最低标准是什么?
      新公司法注册资本限额的最低标准是什么? 我国《公司法》于进行了相关条例的修整,形成了新公司法,其中主要修改了三个方面。那么,关于新公司法注册资本限额的最低标准是什么?具体修改了哪些内容?我们搜集了相关的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明细来看,本次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第一...


·外资并购国有企业常见的问题
      外资并购国有企业常见的问题 外资并购国有企业 (一)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在外资参与国有企业并购的情况下,必然涉及到国有资产的转让价格问题,资产评估是决定转让价格的基本依据,因此,国有资产评估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关系到国家利益的维护,和民族经济的发展。由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及其...


·2023年期货公司注册资本相关规定是什么?
      2019年期货公司注册资本相关规定是什么?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行后,取消设立新公司注册资金的诸多限制。1、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一元钱办公司”...


·集团公司的合同分公司可否引用
      集团公司的合同分公司可否引用?集团公司的合同分公司是不可以直接引用的,就算分公司所承接的业务和总公司是一样的,也应该重新签一份新的合同,而不是直接引用集团公司的合同。作为集团公司的分公司是有单独签合同的权利的,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


·注册公司10万元的注册资本怎么样?
      注册公司10万元的注册资本怎么样?可以的,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合营企业成立之前必须在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中明确企业的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国家国有企业改制步骤是怎么规定
      国家国有企业改制步骤是怎么规定的 在社会生活当中,企业改制本身就是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情。从企业决定要进行改制的那一天开始,就必须要制定详细的改制方案,而且不管是民营企业改制,还是国家的集体企业改制,应该严格的按照国家制定的相关流程来进行,企业改制是有详细的步骤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


·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哪些?
      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哪些? 公司里面的大股东通常情况下都是对于公司持有的股份份,对于这些股东来说,他们和一般的小股东所承担的一些义务是有所不同的,因为毕竟他们享有的权利大小也有限制。那么很多人想了解一下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哪些? 一、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主要有: (一...


·公司法代位诉讼的特征主要是什么
      我国的公司法当中所规定的代位诉讼其实就是主要为了维护股东的利益的,股东虽然有权利过问公司的经营状况,但是个人却没有资格私自处理公司的财产,当公司长期的不给股东分红以后,股东可以通过代位诉讼的这种权力来行驶自己作为债权人对公司所欠债务的处置。那么,公司法代位诉讼的特征主要是什么?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