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对交通事故无名尸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对交通事故无名尸的赔偿标准是什么?2005年发布的《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对于死者身份不明的赔偿规定,把他的身份按照城镇居民来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机动车应投保交强险这一强制保险,这个规定在促进社会公平,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及时得到有效赔付方面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不按照法规驾驶或者是酒驾等情节恶劣的,处于拘役,还会被罚款。如果有前科的,又构成其他犯罪的,还会一较重的规定来定罪。目前车辆均投保了交强险,部分车辆还投保了商业险,肇事车辆要提出车辆,但是因无名死者的近亲属不确定而不能申请人民法院对车辆进行财产保全,也不能和死者家属调解。肇事方一般都会同意在交强险或其商业险应赔偿的金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死亡赔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死亡赔偿金的赔偿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二者差别较大,由于很多人法律意识的淡薄,造成很多人的合法权益不能维护。法院实际审判时,对于户籍方面,审查比较严格,需要相关的证据进行印证,才能被认可按照城市户籍进行赔偿。另注:对于赔偿的标准,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显然是需要对相关费用进行赔偿的,但涉及到无名尸的赔偿上,由于无法认定其身份,是难以确定赔偿标准的, 法律上规定的方法是按照城镇户口来进行合理的赔偿,具体情况可以结合实际的事故认定情况而定。



·回迁房交房标准
      回迁房交房标准 (一)国家安置房交房标准一:标准房间(客厅、餐厅、卧室) 1、地面:水泥豆石地面压光; 2、墙面:满刮腻子,白色乳胶漆面; 3、踢脚:深灰色调和漆,高120mm; 4、顶棚:满刮腻子,白色乳胶漆面。 (二)国家安置房交房标准二:厨房、卫生间 1、地面...


·轻微交通事故谅解书怎么写?
      一、轻微交通事故谅解书怎么写? 2010年12月30日,司机XX在兰海高速公路驾驶轻型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并导致XX死亡。事后,肇事司机XX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 事故发生后,XX支付了死者丧葬费用,并积极与我们家属协商赔偿事宜,达成《关于〈2010年12月30日〉交通...


·什么是重大交通事故
      什么是重大交通事故 重大交通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交通事故。 依刑法133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重大交通事...


·交通伤应急性高血压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交通伤应急性高血压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一、交通伤应急性高血压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1、立即停车。停车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信号灯。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时还须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 2、及时报案。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拨打“122”电话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


·交通死5人伤2怎么处罚
       一、交通死5人伤2怎么处罚 根据实际情况才能确定 首先要报警,交警队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责任。 然后要看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如何划分责任的,一般分全责,主要责任、对等责任。 建议先等待交警队出局事故责任认定书,然后要求肇事一方的保险公司先支付相关费用,出院...


·分批交付标的物合同怎么规定
      分批交付标的物合同怎么规定 分批交付标的物合同的规定 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 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


·在我国醉驾交警有权利扣车吗?
      在我国醉驾交警有权利扣车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代替驾驶、违法行为尚未消除、需要调查或者证据保全等原因不能立即放行的,可以扣留车辆: (一)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


·土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的方式是什么?
      土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的方式是什么? 一、土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的方式内容 各项技术交底记录也是工程技术档案资料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土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一般包括下列几种: 1、设计交底。 即设计图纸交底。这是在建设单位主持下,由设计单位向各施工单位(土建施工单位与各设备专业施工单...


·刮大风高空坠物砸车该怎么赔偿
      刮大风高空坠物砸车该怎么赔偿 刮大风高空坠物砸车该怎么赔偿 刮大风高空坠物砸车赔偿,根据坠物来追究责任。 大风天气预防高空坠物怎么办? 1、不主动抛物 这是违法的行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


·一、对于交通事故需要结案吗?
      一、对于交通事故需要结案吗?交通事故是需要结案件,但对于交通事故结案必须要事故本人去交通事故科办理事故的手续才会结案,如果不去结案,事故科会始终保留那个事故的案底,不会取消。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双方自行达成赔...


·强迫交易罪属于刑法哪一类
      强迫交易罪属于刑法哪一类的犯罪强迫交易罪属暴力犯罪类型。根据《刑法》第226条的规定,强迫交易罪是指在商品交易中,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购买或出售商品,或者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