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内辞退员工是否能够得到赔偿?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内辞退员工是否能够得到赔偿?公司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辞退员工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的。关于赔偿金的规定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相关法律依据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4、《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是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但是用人单位不需要进行相关的惩罚,只需要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对员工进行相关系列的赔偿即可,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进行赔偿,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相关的仲裁。



·没签劳动合同怎么算工资
      一、没签劳动合同怎么算工资按照《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划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开始支付直至签订劳动合同前一日,或劳动关系终止前一日。但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应当计算至满一年前,也就是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最...


·劳动法 辞职是否有时间限制
      员工要是因为个人的一些原因而想要辞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此时也是需要按照相关法律中的规定进行的。而我国《劳动法》中就辞职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那通常劳动法 辞职是否有时间限制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劳动法 辞职是否有时间限制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提前辞职...


·单位辞退员工必须支付赔偿金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


·一、上海工伤认定 派出所的作用是什么?
      一、上海工伤认定 派出所的作用是什么? 并不是只要申请工伤认定就必须要和派出所打交道的,应该是结合当时需要的材料,有些证明是必须要派出所出具的。 如果是交通事故的话,申请工伤认定就必须要有交警部门开具的责任判定书,否则劳动部门是不知道是否是非本人主要责任,也无法做出判定。 ...


·劳动合同法未签订合同有什么处罚
      企业聘用员工,与员工建立劳工关系,是需要通过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来确立的,不管是对于企业来说还是对于员工来说,劳动合同都是对自己的一种保障。而在劳动法中,也要求企业必须签订合同。那么劳动合同法未签订合同有什么处罚?未签订风险有哪些?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一、劳动合同法未签订...


·建筑上土木工程质量检测内容包括哪些
      一,建筑上土木工程质量检测内容包括哪些1、工程检测大致分为建筑工程检测和公路水运检测,前者主要从事工业民用建筑,后者从事公路、市政、桥隧等项目。2、工程检测在国内属于比较新新的行业,入行门槛低,但发展空间大,一般的试验员所干的比如原材料检测基本没有技术含量,收入也比较低,一般20...


·河北省特殊工种退休新规定有哪些?
      河北省特殊工种退休新规定有哪些?1、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需符合男年满55周岁,女干部年满50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所从事工种在国家特殊工种目录范围内并达到规定年限,有毒有害满8年以上(含8年)、高温井下满9年以上(含9年)、高空特别繁重满10年以上(含10年)。...


·工伤事故赔偿协议如何写
      要是不幸发生了工伤事故的话,此时最先要做的就是对受伤的职工作出相应的抢救、治疗,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害。而往往工伤赔偿就属于最后需要处理的问题了,此时若能够达成一致的话,需要签订书面工伤事故赔偿协议才行。那这个赔偿协议该如何写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工伤事故赔偿协议范文 甲...


·外来务工人员免费法律援助的程序是什么?
      外来务工人员免费法律援助的程序是什么如果在社会生活中遇到了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问题,而且当事人又没有足够经济能力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来解决时,可以选择免费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一般所有人都可以申请,外来的务工人员也不例外,那么外来务工人员免费法律援助的程序是什么?在下面的文章中将带来...


·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是什么?1、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工伤的前提是劳动关系,这里的“劳动关系”是法律特有概念,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劳动,是适用劳动法律的关系。而人身损害却是一般的雇佣、帮工、承揽过程中的发生的身体损害。2、赔偿标准不同。工伤案件没有城镇和农村居民之分;而一般人身...


·单位拖欠工资时要做出怎样的赔偿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按月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单位如果无故拖欠工资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过现实中,很多劳动者却一直不清楚,在单位拖欠工资时要做出怎样的赔偿。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通过下文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单位拖欠工资时要做出怎样的赔偿 1、原劳动部《违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