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纠纷财产不分割可以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离婚纠纷财产不分割可以吗?离婚纠纷财产不分割是可以的,只要双方同意就可以了,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二、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在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已经发生了离婚这样的一种纠纷,那么后续的离婚财产分割都会接踵而来,但是也有一些夫妻比较奇怪,仅仅是想解除婚姻关系,但是关于离婚的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想要进行分割,这完全也是可以的,只要双方当事人都没有什么意见即可。



·一、小三可以告重婚罪吗?
      一、小三可以告重婚罪吗?小三是可以告重婚罪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小三都能够告。必须是小三构成重婚罪当中的受害者,即在与有夫之妇或有妇之夫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期间,其并不知道对方已经结婚。那么这种情况下的小三才能以受害人的身份状告对方重婚罪。如果夫妻一方构成重婚罪的,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


·离婚前财产转移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前财产转移时效是怎么规定的?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


·返还非亲生子女抚养费吗?
      返还非亲生子女抚养费吗? 对离婚后给付的抚养费,男方可以要求返还。而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支出的抚养费应否返还则没有定论。婚姻法规定了只有亲生或收养父母才有向子女给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因此,在与子女没有血缘关系的情形下,男方有权要求返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具体...


·刚结婚要离婚彩礼返还吗?
      一、刚结婚要离婚彩礼返还吗?刚结婚不久就离婚,正常情况下是不能返还彩礼的,但是如果由于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或结婚后双方并没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则是可以要求返还。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


·继父强奸继女怎么判刑?
      继父强奸继女怎么判刑?女性在工作中不仅要保护好自己不被性骚扰,在生活中也要保护好自己,近年来有诸多的社会新闻表明,强奸和性骚扰出现了熟人作案的趋势,而一旦发生此类案件,受害者最好是及时的报警然后好将犯罪分子送入监狱,但是如果遇到继父强奸继女怎么判刑呢?我们查询了相关的资料,整理出...


·一、离婚财产如何分割骗婚?
      一、离婚财产如何分割骗婚?有些人为索取财物,假意跟他人结婚,置办彩礼时漫天要价,临近结婚时积极悔婚,或是结婚后不到一段时间,就找各种借口要求离婚等。存在以上种种行为的,若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即属于法律意义上的骗婚。从中受有损失的一方,可以积极采取法律措施。按规定,借婚姻骗取财...


·离婚协议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协议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方不支付抚养费,你可以起诉至法院(孩子为原告) ,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


·离婚孩子判决抚养标准
      离婚孩子判决抚养标准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一般情况下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不需另付教育费.医疗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孩子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


·宁波抚养费标准的是什么?
      宁波作为一个开放城市,在很早的时候就开始了对外通商。所以宁波相对于其他城市有着很好的经济发展基础,所以这里的人民人均收入也比其他城市的人的人均收入要高一点,但是高收入带来的就是高投入,物价高就不用说了,宁波的孩子抚养费也是一个重负。很多宁波的市民就会问,宁波市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婚姻法分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婚姻法分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四条、第八条的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


·起诉离婚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在起诉离婚中,有些时候是因为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这样的情况下不能通过协议方式,所以只要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现实中,如果起诉离婚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怎么办才好?这是很多人都比较苦恼的问题,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