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事实婚姻破裂时间规定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事实婚姻破裂时间规定是什么?事实婚姻破裂时间规定是1994年之后。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指出:“自1994年2月1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此间,我国不承认事实婚姻法律效力。二、事实婚姻可以补办结婚证《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 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应当补办登记”,是修正后的《婚姻法》提出的,主要是针对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未经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为了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婚姻关系和婚姻关系当事人在婚姻关系中的法律地位而增补的一条。对于这类问题,应针对不同情况实事求是地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算起。补办结婚登记,规范了法律上认可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与同居现象,对于历史上遗留的事实婚姻,只要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事实婚姻要件的,仍视为事实婚姻;对于不符合事实婚姻要件的,视为同居。在日常生活当中,对于结婚登记这个事项是非常神圣的,所有的人员都必须要通过结婚登记的这种方式和手续的办理,才能够真正的成为合法的,如果两个人仅仅是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我们国家不予承认夫妻关系的。



·离婚夫妻该怎么处理小孩抚养问题
      离婚夫妻该怎么处理小孩抚养问题 有不少夫妻是在孩子尚小的时候离婚的,而此时孩子已经不能有一个健全的家庭了,对其影响还是很大。而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同时也需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才行。那实践中该怎么处理小孩抚养问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该怎么处理小孩抚养问题 ...


·双方分离多久算自动离婚
      双方分离多久算自动离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是说,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记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进行。有些夫妻常常认为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这是因为他们误解了《婚姻法》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夫妻感...


·未婚先孕男方要抚养怎么处理?
      未婚先孕男方要抚养怎么处理? 伴随着改革开放市场化经济的繁荣发展,年轻人的婚恋观念也在发生着巨大的转变,从最早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演化到如今的奉子成婚已成为一件平常而又能被大众所接受的事情,这样的特殊情形下所缔结的婚姻也能够受到亲朋好友的祝贺,所以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下未婚先...


·无效婚姻构不构成重婚罪?
      一、无效婚姻构不构成重婚罪?无效婚姻构不一定构成重婚罪,具体理由如下: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显然后两者一般是不会构成重婚罪的。至于属于重婚类型的无效婚姻...


·行政处罚案件证据种类在我们国家是怎样规定的?
      行政处罚案件证据种类在我们国家是怎样规定的? 一、行政处罚案件证据种类在我们国家是怎样规定的? (一)书证 书证是以其所载文字、符号、图案等表达出的思想内容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材料,可分为原本、正本、副本、记录本、影印件和译本。比如门面租赁合同、前置许可证件及文件批复件、营...


·抚养费的标准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
      抚养费的标准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


·孩子抚养协议书约定内容
      孩子抚养协议书约定内容 1、抚养费的数额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


·骗婚需要报警吗
      如果感觉到对方是在骗婚,建议向公安机关报案,由专业司法机关来进行判断、处理。根据法律规定,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或用欺骗手段缔结可撤销婚姻的行为,骗婚的实质是以结婚为诱饵,诈取对方的财物。这里面有许多细节需要认真调查,另外,一方故意隐瞒欺骗对方不利结婚的情况,包括性格、家庭情况、...


·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男女离婚的时候总是免不了对孩子的抚养权作出处理,而此时可能出现双方都想要抚养权和都不想要抚养权的情况。那此时,要是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话,就需要提供有利的条件才行,不然法院不会将抚养权判给她。具体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女方争取孩子抚养...


·有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可以起诉吗?
      有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可以起诉吗 对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则侵害了对方的财产处分权。共同共有人对共同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分处共有财产的,一般应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结婚几年可以不退彩礼彩礼原则上不退还
      结婚几年可以不退彩礼彩礼原则上不退还,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退还。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彩礼,但彩礼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