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于丈夫在婚内构成的重婚罪多久无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对于丈夫在婚内构成的重婚罪多久无效?法律对重婚罪的处罚是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因此重婚罪的追诉时效为5年。也就是说重婚罪在经过了5年之后就不能再进行处理。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五)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二、结婚登记的条件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化,是结婚的必备的、首要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这六个字,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首先,结婚必须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其次,是本人自愿,而不是依他人的意愿为转移,不许父母等第三者加以包办;再次,是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这就排除了一方或双方半自愿半包办的情况。“不许任何一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对“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补充和强调。前面的规定是从正面的肯定,后面的规定是从反面加以限制。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以鼓励。”法定婚龄是指法律上规定的男女结婚的最低年龄。双方或一方低于法定婚龄,不得结婚;达到或者高于法定婚龄后才允许结婚。这样规定是有充分科学根据的,是完全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它的基本精神是限制早婚,鼓励晚婚、晚育。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民法典在“结婚”一章中并未对一夫一妻制作专门规定,但在总则一章中已明确规定实行一夫一妻,禁止。因此在审查结婚申请时,必须严格掌握这个条件,认真核实。申请结婚必须是未婚者或者丧偶、离婚的人,避免发生重婚。当然我们也不建议妻子发现丈夫婚内重婚的这种犯罪行为以后迟迟都不到法院起诉,而且跟丈夫保持这样的婚姻关系是病态的,丈夫的这种做法完全对自己、对家庭就不负任何的责任。除了原配,其他任何人都可以控告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



·一、离婚后女方要给孩子抚养费吗?
      一、离婚后女方要给孩子抚养费吗?离婚后女方也要给孩子抚养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


·怎么去法院起诉离婚分配财产?
      怎么去法院起诉离婚分配财产?起诉离婚分配财产的程序是:1、写起诉状:首先将原被告双方的基本情况写清楚,然后列明诉讼请求,最后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写清楚。2、带上起诉状,证据(欠条或合同)复印件到当地法院立案庭要求立案。3、立案后,回家耐心等待:法院会给被告送达起诉状,举证通知,给起诉...


·夫妻选择了离婚就会涉及到孩子抚养权变更的问题
      夫妻选择了离婚就会涉及到孩子抚养权变更的问题,甚至在离婚后也可能会因为某些原因导致需要变更孩子抚养权的事情发生。那么想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也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父母双方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的话,就必须向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时财产不分或者少分情形有哪些
      离婚时财产不分或者少分情形有哪些《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抚养权归男方女方代养孩子可以吗?
      离婚抚养权归男方女方代养孩子可以吗正常情况下是可以的,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关于起诉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关于起诉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1、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


·存疑不起诉国家是否赔偿
      存疑不起诉国家是否赔偿“存疑不起诉”也有叫“疑罪不诉”的,所谓存疑不起诉形似中止,实为终止(或称终结)的决定。因为依照《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则自宣布之日起生效,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


·一、前夫问要孩子抚养费该给多少?
      一、前夫问要孩子抚养费该给多少?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


·我国结婚的实质条件都包括了哪些
      相信您都清楚男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这都是有一定的条件要求,而在法律中规定的结婚条件中,具体分为了实质条件和禁止条件。究竟我国结婚的实质条件都包括了哪些内容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结婚的实质要件是指男女双方本身的状况与相互之间的关系均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可...


·协议离婚夫妻离婚一方不到场可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吗?
      协议离婚夫妻离婚一方不到场可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吗?协议离婚夫妻离婚一方不到场民政局并不会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必须双方都到场才可以。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


·一、再婚前立好财产遗嘱婚后可以变更该遗嘱吗?
      一、再婚前立好财产遗嘱婚后可以变更该遗嘱吗?再婚前立好财产遗嘱婚后可以变更该遗嘱,《继承法》第20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和,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 条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