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安徽省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安徽省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0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进行营利活动的;(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6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2、下列情形属于“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400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进行营利活动的;(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200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二、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在安徽省或者其他各个省份,如果犯罪嫌疑人挪用资金数额较少,而且不是进行任何非法活动的,对犯罪嫌疑人也有可能就是判处拘役。但情节严重的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就很有可能是10年左右的有期徒刑。



·玩忽职守是过失犯罪吗?
      玩忽职守是过失犯罪吗? 一、玩忽职守是过失犯罪吗? 玩忽职守是过失犯罪。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追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本罪在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也就是说,行为人对于其行为所造成...


·刑事案件管辖移送法条中是怎样规定的移送条件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管辖移送法条中是怎样规定的移送条件是什么?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


·拘留期间写信多久可以回复?
      拘留期间写信多久可以回复?公安机关对违法人员行政拘留后,通常要关押在看守所或者拘留所,这个时候,当事人可以写信给家属,具体回复时间没有法律规定。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行为人都可以通信,但需要经过管教民警的检查才可收发。在刑事拘留中,个别犯罪嫌疑人的信件还需要办案机关审查。人犯在羁押...


·走私被拘留怎么办
      走私被拘留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版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


·盗窃罪可以执行缓刑吗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


·什么情况下可免除死刑
      故意杀人可以说是最恶劣的罪行,法律也规定犯故意杀人的,最高刑可处以死刑。不过,在某些情况下,死刑是可以免除的。具体来说,什么情况下可免除死刑呢?本文针对这个问题,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阐述。 一、什么情况下可免除死刑 从法律角度讲,以下情况可以免除死刑: 1、依据法律规定,不足...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量刑处罚是怎样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量刑处罚是怎样的?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量刑处罚规定具体如下:《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入室绑架罪量刑标准
      绑架罪的发生往往是犯罪者处于某种目的,对受害者进行控制的一种行为,我们知道的目的可能就是因为钱比较多,对于绑架罪的案例老说,犯罪者因为个人问题预谋绑定某个特定的人;犯罪者本意没想绑架只是图财等不同的起因,造成的不同结果,在量刑上也是有不同的处理方式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情节严...


·遗弃罪公诉程序有哪些具体内容
      负有抚养义务的当事人对没有自理能力的人不尽抚养义务,情节相当恶劣构成遗弃罪,遗弃罪一般是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但是对于一些没有自诉能力的弱势全体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公诉,那么遗弃罪公诉程序是怎样的呢?遗弃罪有检察院依法通过公诉程序对被告人进行诉讼。 一、遗弃罪提起公诉的条件 被害...


·犯罪中止处罚是怎样的?
      犯罪中止处罚是怎样的?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较为特殊:首先,明确是“应当”从宽处罚而非如同预备犯、未遂犯那样“可以”从宽处罚;其次,注意对中止犯的处罚也不同于预备犯、未遂犯那样比照既遂犯进行处罚...


·犯罪预备的特征包括哪些方面
      犯罪预备的特征有哪些1、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以口头、文字或其他方式对犯罪意图的单纯表露。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行为具有社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