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代位权诉讼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代位权诉讼合同的条件是什么?代位权之诉为民事诉讼,故须具备民事诉讼法第108条所规定的起诉条件;同时,代位权之诉还须具备自身的特殊要件。《合同法解释(一)》第11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二、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之诉讼地位《合同法》颁布之后,大陆地区的学者们对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的诉讼地位问题也进行了广泛的讨论。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应将债务人列为有请求权的第三人。(2)债务人可以作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3)应当将债务人列为共同原告。(4)在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只能充当证人。(5)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地位可因案而异,但并非当然的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债务人如果参加诉讼,其诉讼地位可能包括以下情形:A、为原告;B、为被告;C、为有请求权的第三人;D、为证人。(6)应当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区别不同案情,确立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的地位。包括以下几种情形:A、应当列债务人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B、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作为有请求权的第三人;C、列债权人、债务人为共同原告;D、充当证人。《合同法解释》第16条第一款则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代位权诉讼的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的合同情况来处理,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相关条件,债务人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提出代位权诉讼的起诉行为,另外对于债权的认定也应当由司法机关通过审查后,来进行合法的判决处理。



·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的效力是怎么样的?在合同的最后都需要双方当事人签字和盖章,如果和公司或其他单位签订合同,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的效力是怎么样的?我们整理了相关方面的资料,一起来看看吧!希望以下资料对于需要了解这方面的人有一定帮助。 一、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加盖公章...


·合同纠纷起诉费用是多少?
      合同纠纷起诉费用是多少? 员工进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都是要签订一份合同的,但是如果产生合同纠纷后,当事人一方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举证责任决定的是你要保存证据的重点范围,证据种类决定你保存证据的形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


·主合同无效则从合同还有效吗
      主合同无效则从合同还有效吗很显然主合同与从合同是一直从属关系,很多时候从合同都是依附主合同而存在的。那么要是主合同无效则从合同还有效吗?关于合同效力的问题,是大众想要了解的。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分析解答。 一、主合同无效则从合同还有效吗 具体来讲,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


·技术服务合同违约诉讼时效多久?
      技术服务合同违约诉讼时效是多久?技术合同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发生在合同法实施之前,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至合同法实施之日超过1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尚未超过1年的,其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2年。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发生在合同...


·合同到期怎么续签,有哪些注意事项
      合同到期怎么续签,有哪些注意事项一、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期限...


·常见的合同变更类型有哪些
      常见的合同变更类型有哪些合同的变更,从其原因与程序上着眼,在我国民法典上可有如下类型:①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变更合同,如债务人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履行合同的债务变为损害赔偿债务;②在合同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而成立的情况下,以及合同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而成立又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场合...


·合同见证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合同见证人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合同见证人只是证明确实有签订合同,但是不能要求其承担责任,只有担保人才可以要求承担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主合同中...


·一、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的解除权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行使?
      一、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的解除权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行使?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的解除权在对方违约的情形下可以行使,与一般合同一样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前,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可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行使解除权而终止。所不同的是融资租赁合同的解除与一般合同的解除相比有着更为严格的条件。融资租赁合同中...


·合同没约到违约责任规定是什么?
      合同没约到违约责任规定是什么?合同没约到违约责任规定是需要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金,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试用期没签合同被解雇怎么办
      在试用期内,法律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权益的保护都是相对比较薄弱的。但即使是这样,也不允许用人单位随意解雇劳动者,还是需要符合规定的情形才可以。那要是在试用期没签合同的话,这种情况下又被单位解雇应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试用期没签合同被解雇怎么办 没签劳动合同...


·非要式合同有哪些
      非要式合同有哪些成立条件 一、非要式合同成立条件 1、如果法律法规、当事人对合同的形式、程序没有特殊要求,则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2、一般情况下,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3、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