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吗第一种情况:《民法典婚姻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购房时,双方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或者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购房款全部是个人出资的,即使产权证上只写了配偶一方的名字或者说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从《民法典婚姻编》中的规定中就可以很明显的看出来,如果你是在婚后买房的话,那么无论是写夫妻双方的名字或者一方的名字,在正常情况下都属于婚后共同财产。第二种情况: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种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第三种情况: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二、婚后买房应该注意什么?共同买房需要特别留意的有四个方面。如签约、房贷申请以及交易过户等环节,都需要夫妻双方到场。此外,夫妻共同买房在证件准备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请房贷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夫妻共同买房,需要提供的证件比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请房贷时,需要提供夫妻两人的收入证明,如果两人为非本地居民,还需双方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按照非本地居民贷款政策对待。当然,在办理按揭贷款时,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较高,通过资质审批不成问题,另外一方的收入证明则无需提供。婚后买房虽然只写夫妻一方的名字,但此时不一定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结合我国《民法典婚姻编》中的规定,夫妻在结婚之后买房的情况也有多种,包括一方用个人财产买房、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以及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等等。因而,不是说只要在结婚之后买的房子,均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湖南二手房屋买卖税费的规定?
      湖南二手房屋买卖税费的规定有哪些 1、契税(买方支付) 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的买卖都要缴纳的。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3%交纳契税,具体的比例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购房者的购房时间、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否第1次购房等因素来确定...


·衡水武邑韩庄新农村建设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衡水武邑韩庄新农村建设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衡水武邑韩庄新农村建设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


·一、买卖不破租赁和新房东重签合同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和新房东重签合同吗? 不用重新签订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正因为买卖不破租赁,后续法律关系出租人才不需要与承租人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因为原租赁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必须使用居住到租赁期满。 卖不破租...


·租房提前终止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租房提前终止合同违约金怎么算?确切的讲,房屋租赁合同不同于劳动合同,我们对象是一些个体人员,假如半路退出,对方又不可能马上找到下家租户,这样势必会对出租者照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如果诉诸法律的话,我们是必输无疑。解决的最好办法是替房东找到新的租户,或与房东和平协商解决。当然了,如果我...


·农村房屋所有权证明是怎样的?
      农村的房子是建立在自家宅基地上的,不像城市商品房,由开发商统一规划,并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其实农村建房后也应该办理一个房屋产权证,来证明房屋的归属。如果不慎将其丢失后,在买卖房屋过程中,农民还可以找相关单位出具证明,那么农村房屋所有权证明是怎样的?下面我们简单给您讲一讲相关知识。...


·营改增后房屋租赁税率是怎样计算的
      在我国税收是我国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工具,至今年开始,国家实行了营业税改增值税以后,关于房屋租赁收入全部实缴纳增值税,由于政策实施时间不长,很多不知道具体税率是多少,接下来我们就营改增后房屋租赁税率是多少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进行了解。 一、营改增后房屋租赁税率 (一)一般纳税...


·房产转让过户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房产转让过户需要注意哪些问题?1、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不管是购买卖还是出售二手房,都应该做一些相应的准备工作,比如了解市场行情和买卖的各个环节和步骤,以及各种注意事项,其中应该明白目前的户籍政策。尤其是在一些大城市事项落户限制,并不是买了房子就一定能迁入户口。2、要求卖方出示户口本...


·夫妻共同的房产房产证上只写一方和双方都写上在财产上有区别吗?
      夫妻共同的房产房产证上只写一方和双方都写上在财产上有区别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如何认定“住改非”的房子?
      一、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如何认定“住改非”的房子?  住改非是指国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上的住宅利用其沿街的地理位置优势,改变自己的住宅为商铺进行经营。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明的用途为住宅,但依法取得了营业执照等经营手续、税务登记证并有缴纳的记录,这种情况下,依照我国的相关拆迁政策和法...


·购买集资房时有哪些问题要注意
      我国的房产类型有很多,比较常见的就是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但实际上还会存在房改房、回迁房、集资房以及小产权房。针对不同类型的房产,国家对其的规定是不同的。而对于购房者而言,在购买的时候需要注意的问题也不一样。那其中购买集资房时有哪些问题要注意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集资房是...


·租办公用房需要注意什么?
      租办公用房需要注意什么? 一、租办公用房需要注意什么 租赁办公用房要注意什么法律问题 1、注意签订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办公用房的租赁应当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否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出租人或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