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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监视居住比拘留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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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监视居住比拘留好吗?监视居住跟刑事拘留两者都是刑事强制措施。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在侦查案件时,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一般不超过七天,对于三类情形的可以延长至三十天,需要继续羁押的,须报请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而监视居住是对不需要的采取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采取限制其出入居住场所的强制措施,其通信、会见均会受到限制,并需遵守一定的义务,监视居住最长不超过六个月。一般来说,必须先有刑事拘留,才会谈到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至于严重性,一直被拘留的会更严重些,但也有例外,如犯罪嫌疑人具有重大疾病或怀孕,一般是先予以取保候审,如无法满足取保条件又不能拘留的,也会给予监视居住。总而言之,严重性是根据案件和犯罪嫌疑人具体情况来判断的,不能根据采取的强制措施来判断。二、解除监视居住的情形。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解除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2、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当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3、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4、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应当通知执行机关,并将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书送达犯罪嫌疑人。5、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监视居住超过法定期限,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解除监视居住要求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七日以内审查决定。经审查认为超过法定期限的,经检察长批准后,解除监视居住;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书面答复申请人。当公民做出了任何的违法行为都是会被司法机关进行处罚的,那么当被刑罚的过程中出现了患有重大疾病或者是其他的特殊情况下,当事人也是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监视居住的,这样也是体现了国家司法的人性化,在对犯罪当事人实施监视居住时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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