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全责交强险赔偿费用是多少?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交通事故全责交强险赔偿费用是多少?机动车撞到行人,交警判司机全责,车子又是全险。这种情况,会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如果交强险保额不够赔,则启动商业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包括:承保的机动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保险人对事故受害人所花费的医疗费用的最高可赔偿金额。一般会包括住院获释的补助费用、住宿费用、必须的营养费用、后续所需的治疗费用、医药费等等。二、交强险的赔付程序是怎样的?1、发生了交通意外事故时,第一时间向投保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报案,如有伤亡情况先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10交警电话;2、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在现场的勘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保险公司进行垫付;3、提出赔偿申请,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进行赔偿;如果不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需要给出书面说明。三、交强险的死亡伤残限额是多少?承保的机动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保险人对事故受害人造成死亡所需要赔偿费用的最高可赔偿金额。一般包括死者的丧葬费用、死者亲属为其办理葬礼的时候花费的各项费用、死者被扶养人的生活费、伤残赔偿金、死者生前聘用护工的护理费用、治疗期间的交通费用、因为治疗无法工作的误工费、法院宣判需要支付的精神损失费等等。交强险属于强制购买的保险,可以使受到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得到一定的保障,促进道路的交通安全。综上所述,交通事故发生,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认定车主全责的,其应当承担全部赔偿。交强险是车主必须买的一个保险,交强险直接赔付给受害人,在车主有责的情况下,交强险赔偿最高额度是12.2万,包括医疗、伤残及财产损失赔偿。



·开车玩手机也要扣分吗?
      开车玩手机也要扣分吗?开车玩手机也要扣分的,现在开车玩手机扣2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机动车驾驶员行驶途中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人民法院在诉讼开始前,或者在诉讼开始后,为保证将来判决的顺利执行,对争议财产或者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依法采取的各种强制性保护措施的就是财产保全。那在司法实践中,受害人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解答吧。 一、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需要满...


·不服车辆损失鉴定应该怎么办
      在交通事故中,不只是人会受到损伤,车辆也会受到损害,也需要修理,也会产生费用,车辆受到巨大撞击的,即使修理也可能会贬值。这时候当事人可以进行车辆损失鉴定,确定损失大小。但是,当事人最后不服车辆损失鉴定怎么办?另外,另一方当事人对车辆损失鉴定不服怎么办?这些问题,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交房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开发商若需要向购房者交付商品房的话,则此时肯定要符合国家规定的交房条件,当然若当事人之间就交房约定了其他条件的话,只要是有效的,那么也应当满足。具体而言,现实中开发商交房具备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房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期房的交付,最好约定一个双方认可的...


·在交通规则中,明确表明是绝对不能喝酒之后开车的,但是,仍然会
      在交通规则中,明确表明是绝对不能喝酒之后开车的,但是,仍然会有人那么做,结果就是面对法律的制裁。而关于饮酒开车,也分为酒驾和醉驾,这两者在处罚办法上是不一样的。那么,酒驾与醉驾的区别具体有哪些呢?下面就随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酒驾和醉驾的区别 酒驾入刑以来,人人谈之而色变,更...


·车祸致人死亡同等责任是什么?
      车祸致人死亡同等责任是什么? 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的提高,购买车辆的数量也在急剧的上升,随着车辆的不断增多,车祸越来越多。在现实生活中,车祸经常会导致人死亡,这时候会涉及到车祸致人死亡同等责任这个概念。那么,什么是车祸致人死亡同等责任呢?接下来就由我们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什...


·工资达到多少才要交税2023
      工资达到多少才要交税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费由谁承担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费由谁承担?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费由谁承担 1、《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举证方支付的鉴定费用,仅仅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举证方先垫付,如果最后确定责任在于哪方则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结后在裁判书中确定由哪方最后支付。 ...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一般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一般多长时间 根据交警部门规定,一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要在10日内完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


·机动车撞伤人怎么赔偿 赔偿项目?
      机动车撞伤人怎么赔偿 赔偿项目有哪些 在出现车撞人的情况下,意味着发生了交通事故。此时自然就需要由公安交警大队的交警介入,依法对事故做出相应的处理。而在追究机动车驾驶人员的法律责任时,就会涉及到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那其中机动车撞伤人怎么赔偿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


·高空坠物砸车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高空坠物砸车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高空坠物事件在日常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此时或者是行人受伤,或者是车辆等收到损害,对于不愿意将案件闹上法庭的各民事主体,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高空坠物砸车理赔流程,与对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经济赔偿金,若是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依旧需要在书写诉状之后,提起诉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