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重婚公安不给立案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犯重婚公安不给立案吗?重婚可以由公安立案处理,重婚案件是可以由公安机关提交检察机关进行公诉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明令禁止重婚。任何人都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一切公开的或变相的多妻、多夫的结合都是非法的。违反一夫一妻制的结婚不予登记;已经成立合法婚姻的男女,只有在配偶死亡(包括宣告死亡)或离婚后,始得再行结婚。重婚在民事上是婚姻无效的原因,在刑事上应依法追究犯罪者的责任。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均须按重婚罪予以制裁。二、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2.与配偶登记结婚的,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由此可知,重婚在一定程度上和事实婚姻挂上了钩。重婚罪的认定是基于犯罪事实而定的,法律上对重婚事实的认定有两种形式,事实重婚和法定重婚,只要存在上述两种情况的才可以认定为重婚罪,另外对于重婚罪的情况,当事人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的,并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



·对于离婚财产搁置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对于离婚财产搁置对方不同意怎么办离婚财产搁置对方不同意可以到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财产的分割。二、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


·一、法院处理夫妻财产的几种方式有哪些?
      一、法院处理夫妻财产的几种方式有哪些? 对于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我国《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40条:夫妻书面...


·抚养遗赠协议范本是什么样的?
      对于我们来说,赡养老人,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但是,如果是情况特殊的话,很多老人是与抚养人进行签订抚养遗赠协议的。对于遗赠扶养协议来说,它和单纯的遗嘱遗赠之间是有区别的,那么,它们之间的区别都是有哪些呢?其实,只要我们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是很容易将它们区分开来的,一起来了解一下把。...


·情况怎样可以起诉离婚协议?
      在现代社会,夫妻之间因为各种问题导致感情不和,想要离婚。但对于有的家庭,一方想离婚,而另外一方不肯离婚的现象还是十分多的。一般这种情况下,正常应该是向法院起诉离婚协议。但是什么情况下怎样可以起诉离婚协议呢? 一、夫妻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可以通过以下两...


·离婚是我国合法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所具备的权利
      离婚是我国合法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所具备的权利,在一些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有时需要进行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根据不同地方法院的规定需要遵循一定的起诉离婚程序规定。对于起诉离婚的程序来说主要需要前往当地法院办理相关证明。那么办理起诉离婚程序规定有哪些? 办理起诉离婚程序规定有哪些? ...


·起诉变更抚养权需要请律师吗?
      夫妻感情不和而离婚,离婚时对子女的抚养权会进行协商,协商未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给双方一个公正的结果。但是有些情况下孩子的监护人失去了抚养能力,抚养权会发生变更。那么,起诉变更抚养权需要请律师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起诉变更抚养权需要请律师吗? 请...


·新婚姻法对夫妻财产的处理规定是什么?
      双方的感情破裂导致离婚等现象在我国频繁发生,这时我国近几年的离婚率也在不断的增加,在离婚过程中会出现很多的纠纷问题,其中就有关于财产的分割,在婚姻法中有关于房产分割的详细规定,来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那新婚姻法对夫妻财产的处理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新婚姻法中...


·离婚后轮流抚养孩子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离婚后轮流抚养孩子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夫妻双方离婚后,谁都想拥有的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情况下,孩子会归女方所有。而如今,随着法律的健全和社会的进步,轮流抚养成为了不少离婚双方的选择。通过签署协议,双方确定好轮流抚养的义务,这样可以使双方都能看到孩子。那么离婚后轮流抚养孩子需要注意哪些...


·离婚诉讼中认定婚外情的证据有哪些
      离婚诉讼中认定婚外情的证据有哪些 一是“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二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 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


·离婚孩子抚养权分配原则是什么?
      对于离婚双方来说,孩子都是心头肉,谁都想拿到孩子的抚养权,亲手将孩子抚养长大。由此引发的民事诉讼也比较多,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的时候,会参考基本的原则,做出针对抚养权纠纷的判决。那么,离婚孩子抚养权2018年分配原则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离婚孩子抚养权分配原则是什...


·离婚孩子的抚养费包括哪些
      虽然很多人都知道,在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父母离婚需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处理。其中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但这个孩子的抚养费包括哪些内容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清楚了,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离婚孩子的抚养费包括哪些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 婚姻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