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赔偿是等复议后处理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交通事故赔偿是等复议后处理吗?

交通事故赔偿不一定是等复议之后处理的,除非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71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二、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交通事故中需要复议的也就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了,可以说,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交通事故中的各方人员要承担的赔偿标准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事故责任都还没有确定下来的情况下,也不是按照受伤轻重程度来区分赔偿责任的。


·c照可以开什么车?驾照过期上路有什么后果 ?
      c照可以开什么车?驾照过期上路有什么后果 ? 汽车现在已经成为家庭基本的代步工具了,所以这几年也越来越多的人在培训考驾照。我们知道,驾照有A照、B照、C照等不同的类型,目前许多人都在考的是C照。那c照可以开什么车?如果没有驾照开车上路又会有什么后果?请跟随我们一起来做一个详细的了...


·借车给别人别人醉驾车主有责任吗?
      借车给别人别人醉驾车主有责任吗?要看车主是否有过错,车主有过错是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车主没有过错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


·民事诉讼开庭费用交纳办法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开庭费用交纳办法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开庭费用交纳办法 民事诉讼没有开庭费,只有诉讼费。所以也就没有关于开庭费用的规定,下面是诉讼费用的规定: 2016年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


·土地使用权交易协议书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交易协议书是怎样的 一、土地使用权交易协议书是怎样的 个人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卖方(简称甲方): 买方(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一、撞伤人交通事故交警如何赔偿?
      一、撞伤人交通事故交警如何赔偿?1、交通事故赔偿,首先应由交警根据双发违章过错情节及过错与事故结果的因果关系对责任进行认定。2、对责任认定不服,可在收到责任认定十日内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起复核申请.伤者具体赔偿数额需要根据伤者的具体伤残程度、责任分担、实际花费、户口性质、年龄大小...


·云南人一般都比较爱喝酒,一些人聚餐结束后,依然醉醺醺的开车回
      云南人一般都比较爱喝酒,一些人聚餐结束后,依然醉醺醺的开车回家。如果被交警查处,则会面临法律的制裁。我国对酒驾的处理力度比较大,尤其是醉驾,当事人除了缴纳罚款,还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么,云南省醉驾率达多少钱?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云南省醉驾率达多少钱? 饮酒后驾驶机...


·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怎么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怎么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1、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修车费用拒不赔偿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修车费用拒不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修车费用拒不赔偿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起诉的流程是: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


·销售假药是否移交公安?
      销售假药是否移交公安?销售假药应当移交公安。“生产销售假药需要移送公安部门”的法律依据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令[2015]第23号)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即“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


·摩托车飙车有什么罪
      严禁驾驶摩托车在道路上追逐竞技。追逐竞技,情节恶劣的,将依照危险驾驶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因醉酒而基本丧失驾驶能力后在车辆、行人较多的路段长时间高速行驶的,或在车辆、行人较多的路段多次闯红灯追逐竞驶的,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行驶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


·一、因交通事故不按导向车道如何处理?
      一、因交通事故不按导向车道如何处理?因交通事故不按导向车道将会按照相关法律扣除分数并且进行行政罚款,以下的行为都是具体的处罚措施。1、违规进入专用车道“专用车道”包括公交车专用道、特定车辆专用道、非机动车道等。车辆若违规进入专用车道,则属于“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罚款100-200...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