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先离婚还是先孩子抚养权?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先离婚还是先孩子抚养权?


离婚主要有2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对协议离婚来说,“双方自愿”是基本条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必要条件。如果双方对子女抚养权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也就没有办法协议离婚,那么只能选择诉讼离婚。


在诉讼离婚过程中,二者并没有必然的先后关系,法院判决离婚的同时,根据相关事实对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也会一并进行裁决。


二、争取小孩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如果离婚的双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争议比较大,那么我建议最好是委托律师办理的,避免双方碰面会起纠纷对孩子引起不好的影响,父母离婚已是一种伤害,再因为抚养权的争夺而吵架对孩子的伤害会更大。


2、收入状况:证明自己经济收入状况良好,与对方有差异。


3、工作环境:看谁的工作环境更好,更有利于孩子的教育和成长。


4、居住条件更好: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比如离学校较近,小区配套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那么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5、双方的工作性质:如果一方是摆摊卖早点的,一方是承包房屋工程的包工头,显而易见谁的工作更有利于抚养小孩。


6、性格修养:一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性格修养、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7、文化程度:受过高等教育更利于对孩子的教育。


8、其它家庭成员状况:比如双方父母基本条件。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如果说夫妻双方在婚后出现了感情破裂等情况后也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一般情况下确定子女抚养权时也是需要根据双方协商一致来确定的,如果说双方对抚养权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也是可以通过离婚诉讼的方式来维权,必要时可以通过聘请专业律师来协助自己。




·诉讼离婚法庭现场辩论内容有哪些?
      对案件的调查结束后就是法庭现场辩论阶段,在诉讼离婚法庭现场不仅需要将自己的观点表述清楚并举出对己方有力的证据来获得法院的支持,还要反驳对方的错误观点。离婚纠纷中需要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哪一方是有过错的一方和财产子女的归属这三点。以下是离婚诉讼中的策略与技巧: 一、夫妻感情是否确...


·第二次起诉离婚要隔多久?
      了解到公众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后对于判决结果不满意,那第二次起诉离婚要隔多久这个问题有关注。所以我们从相关资料中,搜集到了许多法律知识,请您查看以下内容。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间隔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


·婚姻无效可以请求返还彩礼吗?
      婚姻无效可以请求返还彩礼吗 关于同居关系、无效婚姻关系、可撤销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返还彩礼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否支持的问题,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未作出明文规定。一般认为对于同居关系、无效婚姻关系、可撤销婚姻关系的给付彩礼一方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收受彩礼一...


·哺乳期孩子离婚判给谁
      哺乳期通常是指子女尚未满1周岁的这段期间,而在这段期间,法律对女性的保护都是比较多的,包括劳动和生活方面。实践中,有的夫妻在孩子哺乳期内离婚,那哺乳期孩子离婚判给谁呢?以下是我们做的详细解答。 一、哺乳期孩子离婚判给谁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


·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条件
       男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需要符合《民法典》中规定的条件才可以,并且此时要求是男女同时符合,而不是只有一方符合就可以。那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到底男女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条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条件 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条件?根据我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


·一、老婆告我重婚罪应该怎么办?
      一、老婆告我重婚罪应该怎么办?老婆告我重婚罪应该应当积极的配合相关机关的调查工作,重婚罪是属于刑事犯罪,当事人被起诉重婚罪的,如果当事人确实有重婚行为的,可以向公安机关自首,如果是没有的,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辩护。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


·男方吸毒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离婚的原因很多,有的因为男方吸毒给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精神负担和经济负担,最终导致女方提出离婚。这类离婚情形的财产分割也不例外,男方吸毒离婚财产分割也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夫妻双方在分割财产的过程能够享受到平等的待遇。下面我们就具体说一下财产分割的内容。 一、男方吸毒离婚财...


·法律上已婚和别人同居犯法吗?
      法律上已婚和别人同居犯法吗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已婚者和他人同居,受到侵害的夫妻一方可以起诉离婚,如果与他人以夫妻之名同居的话,涉嫌重婚罪。依照目前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及司法解释的规...


·一、离婚后财产过户诉讼的起诉书需要写吗?
      一、离婚后财产过户诉讼的起诉书需要写吗?需要写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递交起诉状。起诉状是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民事、行政案件的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指控被告的书状。基本内容起诉状应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公民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


·申请国家赔偿金怎么写?
      国家赔偿是我国法律和社会制度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的起点,对我国的和会案件相应的受害者和冤假错案的受害者进行相应的赔偿。那申请国家赔偿金怎么写,都有哪些法律依据呢。下面我们就为你进行相应的解答。 一、国家赔偿支付申请书文书范本 (此处印制赔偿义务机关名称) 国家赔偿金支付申请书...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什么时候终止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什么时候终止 一、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什么时候终止 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到子女独立生活为止。 表明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有期限的,不是永远的。子女在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阶段,父母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绝对的。所谓独立生活,是指参加工作有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