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启动夫妻共同财产第三人撤销之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启动夫妻共同财产第三人撤销之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启动第三人撤销之诉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因不能归责自己的事由未参加诉讼;2、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3、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诉讼。该款规定分别从程序及实体两个层面限定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发生。现阶段第三人撤销之诉审理的关键在于实体救济部分的审查。即第三人有证据证明生效法律文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且该错误损害了第三人的民事权益。因此就离婚之诉而言,第三人想要撤销生效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中关于夫妻财产、债权债务部分的内容,必须首先证明该部分内容存在错误且该错误损害了第三人的民事权益。具体而言,对于离婚之诉中所涉财产享有单独请求权的第三人,只要经法院审理认为离婚案件中所涉部分财产应属于第三人的,则就可以直接改变或撤销原判决、调解书中涉及第三人财产的部分内容,并告知当事人可就该部分争议另案起诉。然而对于离婚之诉中无单独请求权的第三人,其要撤销生效离婚裁判文书中涉及财产、债权债务的内容则相对比较困难。需要强调的是,这里的第三人,必须是夫妻一方对其负有个人债务的第三人,比如夫妻一方个人的担保债务等。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因此对夫妻共同债务享有权利的第三人无需启动第三人撤销之诉,只有对夫妻个人债务享有权利的第三人才有启动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必要。此外,改变或撤销生效离婚裁判文书中关于财产、债权债务的内容还要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裁判文书的判决内容或调解内容明显不公平,比如将全部或大部分财产归夫妻一方所有或夫妻一方承担全部或大部分债务等等;2、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虚构债权债务,使生效法律文书中关于财产、债权债务的分配表面似乎公平,实际存在将合法的财产、债权大部分或全部转移到夫妻一方名下的情况;3、第三人已经穷尽其他一切手段,仍然无法实现相应的债权,必须通过启动第三人撤销之诉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离婚财产分割往往是分割两个人之间的财产,他人或者第三方无权决定财产的分配方式。针对有第三方撤销之诉权利的情况,第三方在准备证据需要真实有效,以及情况属实,若是启动撤销之诉无效的,将要服从人民法院的审判决定,及时履行审判决定。



·同居子女抚养纠纷起诉书怎么写?
      同居子女抚养纠纷起诉书怎么写? 一、同居子女抚养纠纷起诉书怎么写? 自1994年2月1日之后我国法律不再认可事实婚姻。是否有结婚证为判断婚姻关系的唯一标准。如没有办理结婚证就在一起生活则属于同居关系。 当事人如果想要解除同居关系,则只能是自愿协商解除,法院不再受理以解除同居...


·成年子女监护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成年子女监护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成年以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不存在被监护了,对于精神病或者不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人才需要监护人来进行监护处理,监护人是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


·事实婚姻的解除怎么办理?
      事实婚姻的解除怎么办理?如果是事实婚姻,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1、事实婚姻怎么解除?(1)先要确定是否真的是事实婚姻。如果在94年2月1日以前前以夫妻名义同居且符合结婚条件的才构成事实婚姻,否则只是同居关系。(2)如果是事实婚姻,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3)如果只...


·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要是夫妻中一方想要离婚,但此时刚好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话,虽然不能以协议方式离婚,不过却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而在诉讼中就要求双方当事人都出庭,那如果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离婚案被告不到庭应诉法院可以...


·无效婚姻的财产可以分割吗
       很多时候,确认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无效都是在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之后,而此时既然有共同生活的时候,那么肯定在确认婚姻无效的时候,是否可以对财产进行分割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无效婚姻的财产可以分割吗 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诉讼离婚限制条件是什么
      起诉离婚不同于诉讼离婚,此时需要提起诉讼的一方先确定好管辖的法院,然后才能依法提起离婚诉讼,这样案件才有可能得到受理,与此同时,在诉讼离婚中也是会受到一些条件的限制,那究竟诉讼离婚限制条件是什么?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诉讼离婚限制条件是什么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


·逃税会封夫妻财产吗
      看情况而定,拒不执行会封。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应占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


·婚外情生有小孩会被判重婚罪吗
      一、婚外情生有小孩会被判重婚罪吗婚内出轨并有私生子的行为,并不是构成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是否触犯重婚罪,具体要看出轨方与小三在日常生活中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是,构成重婚罪;否则,就不构成重婚罪。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


·2次离婚被告都不到庭能判决吗
      会,法院起诉找不到被告人的,可以公告送达,然后缺席判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决:(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


·起诉离婚争抚养权要具备哪些条件?
      在如今开放的时代,人们离婚率提高,意味着离婚争抚养权的事件频频发生。从法律的角度上,起诉离婚争抚养权都要考虑抚养者的个人经济能力和生活习惯,以保护孩子为目的。若想取得抚养权,应当具备什么呢,起诉离婚争抚养权要具备哪些条件呢?律师我们将为您在下文中进行解答。 一、起诉离婚争抚养权要...


·认定构成重婚罪的被害人是谁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
      认定构成重婚罪的被害人是谁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对方结婚的行为。即重婚罪被害人是犯重婚罪的配偶、或不知情对方已结婚的第三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