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资格管理规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我国交通警察处理资格的解释

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实行资格等级管理制度。交通警察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可以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取得初级资格,可以主办除造成人员死亡以外的其他道路交通事故,并可以协助取得中级以上资格的人员处理死亡事故。取得中级或者高级资格,可以处理所有适用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并可以对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进行复核。设区市、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分管事故处理工作的领导和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资格。

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二、目前我国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资格管理规定(试行)的相关条例

第一条为规范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加强对交通事故处理人员的正规化和专业化管理,提高交通事故处理办案质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对交通事故处理岗位的交通警察实行资格等级管理,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等级。

第三条具有交通事故处理初级资格的交通警察,可以处理财产损失事故和伤人事故;

具有交通事故处理中级和高级资格的交通警察,可以处理财产损失事故、伤人事故和死亡事故;具有交通事故处理高级资格的交通警察,可以对具备初级、中级资格交通警察的办案进行指导。

第四条交通事故处理资格等级的取得和升级实行考试制度,考试大纲由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一制定。

第五条具有2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历的交通警察,可以申请参加交通事故处理初级资格考试。

第六条取得交通事故处理初级资格3年以上、近两年内交通事故处理资格考评合格的交通警察,可以申请参加交通事故处理中级资格考试。

第七条取得交通事故处理中级资格5年以上、近三年内交通事故处理资格考评合格的交通警察,可以申请参加交通事故处理高级资格考试。

第八条申请参加资格等级考试的交通警察,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岗位工作经历的年限可以累计计算。

第九条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交通事故处理资格等级培训考试,对经规定时间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交通警察核发交通事故处理资格等级证书。 对申请交通事故处理资格的交通警察,应当进行不少于80学时的考前专业教育培训。

第十条对已取得交通事故处理资格的人员,每年应当进行不少于40学时的岗位业务培训。

第十一条已取得交通事故处理资格的交通警察,离开交通事故处理岗位1年以上,重新回到交通事故处理岗位工作的,应当进行重新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恢复原交通事故处理资格等级。

第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公务员年度考核,对交通警察交通事故处理资格进行年度考评。考评合格的,资格证书在下一年度有效。

第十三条年度考评办法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交通事故处理初级资格的年度考评,由地(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交通事故处理中级、高级资格的年度考评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

第十四条交通警察交通事故处理资格年度考评的内容包括:(一)规定的交通警察岗位专业教育培训内容和学时完成情况;(二)交通事故处理资格等级变更情况;(三)办理交通事故案件质量; (四)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情况;(五)公务员年度考核情况。

第十五条交通警察依法履行职责,公务员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并无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资格年度考评为合格,并予以备案。

第十六条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处理岗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年度考评为不合格:(一)接报警后不及时赶赴现场,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在调查取证中出现重大失误、疏漏,影响交通事故公正处理的; (三)勘查事故现场未按规定做好防护工作,发生二次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负有责任的;(四)适用法律错误、处理程序违法引起当事人投诉,经查确有错误的;(五)违反规定扣留事故车辆、牌证、其他财产,或者使用所扣车辆的;(六)无正当理由,交通事故认定超过法定时限,造成严重后果的;(七)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等法律文书发生重大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八)违反规定处罚当事人的; (九)未在法定时限内进行调解,造成严重后果的;(十)不按规定送达法律文书,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七条交通警察交通事故处理资格年度考评不合格的,初级资格的取消交通事故处理资格,中级、高级资格的降低一级资格,并记录备案。

第十八条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交通事故处理资格:(一)接到处警指令后不出警的; (二)拒绝为其他地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协助的;(三)强制当事人到指定修理厂修车的;(四)违法限制当事人人身自由的;(五)徇私枉法,不公正处理交通事故的;(六)公务员考核不称职的。

第十九条地(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每年度对交通事故处理初级资格交通警察的培训(包括考前专业教育培训和岗位业务培训)、考试、考评情况汇总,于次年1月底前报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每年度对交通事故处理中级和高级资格交通警察的培训(包括考前专业教育培训和岗位业务培训)、考试、考评情况,以及取得交通事故处理初级资格的交通警察人数汇总,于次年1月底前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备案。

第二十条地(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具有1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历的路面执勤交通警察进行交通事故处理业务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的可以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 对路面执勤交通警察每年应当进行不少于24学时的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的业务培训。

第二十一条交通事故处理资格等级证书由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一式样,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印制。

第二十二条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对各地举行的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资格考试进行巡查监督。 第十五条交通警察依法履行职责,公务员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并无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资格年度考评为合格,并予以备案。

第二十三条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要求,制定本省(区、市)交通事故资格管理工作细则。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关于我国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资格管理规定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至于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管理规定,对我们日常处理交通事故的认定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所以在处理交通事故中,作为当事人应当详细了解处理本事故的交警是否具备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的资格。了解我国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管理规定,可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在交通事故中的合法权益,更便捷地解决纠纷。


·一、交通事故伤及股骨头皮锁骨伤会赔偿哪些项目?
      一、交通事故伤及股骨头皮锁骨伤会赔偿哪些项目? 一般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构成伤残的,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损失费。 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


·无争议交通事故该如何处理
      每天都有大量的交通事故发生,而这其中并不是每一起事故都是会产生争议的,很多时候对于轻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能就无争议。那实践中,对待这种无争议交通事故应该如何处理比较好呢?现在,就让我们为你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无争议交通事故该如何处理 根据《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精...


·一、交通事故撞伤80岁老人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撞伤80岁老人怎么赔偿?交通事故撞伤80岁老人应当对于80岁的老年人进行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等其他方面的赔偿。至于误工费用的话是不存在的,因为80周岁以及没有相关的劳动能力。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


·应该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应该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交通肇事逃逸可以说是很恶劣的行为,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不能百分之百的认定就一定会构成犯罪,还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处理才行。但对于这样的行为,肯定是要作出处罚的。那么实践中应该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应该怎么处罚交通...


·交强险赔偿限额如何计算
      交强险赔偿限额如何计算发生交通事故后,即使车主购买了交强险,对受损方的赔偿也是有一定的限额的,这也就是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内容。在不同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的交强险赔偿限额不一样。那对交强险赔偿限额如何计算呢?请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 一、交强险赔偿限额如何计算 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交通事故认定书其实就是由交警部门做出的事故责任的认定书,这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是很重要的,关系到当事人承担责任的多少。那么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哪些内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哪些内容根据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


·甘肃交通事故致人伤残如何鉴定
      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汽车作为代步工具,交通道路上汽车越来越多这也加大了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在交通事故发生以后以后需要对伤残情况进行鉴定,鉴定伤残的级别以后确认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进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那么 ?甘肃交通事故致人伤残如何鉴定? ? 一、交通事故致人伤残如何鉴定 ...


·汽车违规怎么处理
      汽车违规的处理需要看具体的情况,但通常情况下,需要违章司机根据违章情况,到当地交警部门或者通过网络平台或者相关银行进行处理。违规处罚有两种情况:一是以电子眼抓拍,例如超速,违规停车,不系安全带等。需要持机动车行驶证,本人的驾驶证,到车辆所在地的车管所办理或者通过网络平台缴纳罚款。...


·以指示交付设立动产质权引发的纠纷如何起诉
      以指示交付设立动产质权引发的纠纷如何起诉?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


·一、交通事故驾驶员无力赔偿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驾驶员无力赔偿怎么办?1、交通事故驾驶员无力赔偿的话可以协商分期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2、交通事故赔偿是在交通...


·偷漏交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判罚是什么?
      偷漏交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判罚是什么?1.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 单位犯罪 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