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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重婚领证怎么能领到 一、涉嫌重婚领证怎么能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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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嫌重婚领证怎么能领到

一、涉嫌重婚领证怎么能领到?

涉嫌重婚是领不到结婚证的,因为违反了一夫一妻制,结婚登记的条件是: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化,是结婚的必备的、首要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这六个字,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首先,结婚必须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其次,是本人自愿,而不是依他人的意愿为转移,不许父母等第三者加以包办;再次,是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这就排除了一方或双方半自愿半包办的情况。“不许任何一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对“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补充和强调。前面的规定是从正面的肯定,后面的规定是从反面加以限制。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以鼓励。”

法定婚龄是指法律上规定的男女结婚的最低年龄。双方或一方低于法定婚龄,不得结婚;达到或者高于法定婚龄后才允许结婚。这样规定是有充分科学根据的,是完全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它的基本精神是限制早婚,鼓励晚婚、晚育。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民法典在“结婚”一章中并未对一夫一妻制作专门规定,但在总则一章中已明确规定实行一夫一妻,禁止。因此在审查结婚申请时,必须严格掌握这个条件,认真核实。申请结婚必须是未婚者或者丧偶、离婚的人,避免发生重婚。

二、无效婚姻的情形有什么?

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第1款规定,“婚姻无效“的原因有: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未根据《民法典》到有关部门登记办理手续的也视为无效婚姻。

当事人不可能不知道领两本结婚证构成了重婚,就类似于男方是已婚人士,就算自己想方设法的跟第三者,到第三者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去领了结婚证了,但这本结婚证将是自己构成重婚罪的最直接的证据,构成重婚罪是要被判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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