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诈骗报警与诉讼的规定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合同诈骗报警与诉讼的规定是什么?合同诈骗应该到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合同诈骗的诉讼是由检察院提起的,但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合同诈骗属于公诉案件。合同诈骗属于经济犯罪,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实际财产取得地。报案人可到犯罪地的公安局经侦支队/经侦大队报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77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实体条件包括两个:一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二是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合同诈骗案件的审理时间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类似于合同诈骗案件,其实在人民检察院公诉之后,因对方的诈骗行为给自身造成的财产损失是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的,但这时候向法院递交的诉讼状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或者受害人可以在合同诈骗的刑事案件审结完毕以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股东入股合作合同该怎么写
      股东入股合作合同该怎么写甲方: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号码: 乙方: 有效身份证号码: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 项目事宜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____股权,并作为发...


·2023合同成立有哪些要素
      合同成立有哪些要素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


·哪些行为构成了合同诈骗罪
      哪些行为构成了合同诈骗罪生活中犯罪分子常常采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勾当、伪造担保票据非法获取等方式实施诈骗,这就是刑法上的合同诈骗罪。而且实施合同诈骗的行骗者多数是具有多次行骗劣迹的行家老手,对于行骗手段十分熟悉。生活中,哪些行为构成了合同诈骗罪?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吧。...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完成之日止。 (三)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约定的终...


·解除买卖合同需要出中介费吗?
      解除买卖合同需要出中介费吗?需要的;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现实生活中,房屋中介合同是居间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介公司提供中介服务后,房屋的买卖双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中介费用。在实际中,中介公司一般在其所提供的房...


·货物买卖合同违约金的约定的解释是什么
      货物买卖合同违约金的约定的解释是什么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 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


·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区分
      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区分在民法典中有很多容易混淆的词条,特别是在一条法条中有界限模糊的两个词,比如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如何区分呢?接下来的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的区分,请阅读下面这篇文章。一、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的区分《民法典》(2021.1.1生效)...


·一、合同到期不续签要离职需要提前通知吗?
      一、合同到期不续签要离职需要提前通知吗?辞职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 合同到期不续签不需要提前通知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没有规定必须向单位提交一份辞职报告。你应该是你公司的内部规定。如果是你在工作期限合法应得的劳动报酬和公司规定应给予的奖励,...


·租客续租几个月需要签合同吗?
      租客续租几个月需要签合同吗? 一、租客续租几个月需要签合同吗 租客续租房屋几个月的,是否签订合同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如果不签订新合同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变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合同的主要条款】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


·单务合同违约责任怎么认定
      单务合同违约责任怎么认定 我们经常提到的合同一般都是双务合同,即双方同时承担义务同时享受权利,一方违约时,要承担违约责任,要对守约方作出经济赔偿。还有一种合同是单务合同,那么单务合同违约责任又是怎样的呢,为你解答。 在单务合同中,因主要由一方承担义务,如果他已履行了部分义务同...


·预约合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还是缔约过失责任
      最高院司法观点集成:预约合同违约方应承担脚缔约过失责任更为严重的赔偿责任。由于预约与缔约过失制度均有保证“本约”有效签订之价值,因此,两者的确有颇多相似之处。但是,缔约过失制度与预约也存在一定区别,重要区别之一就是:预约是当事人对本约签订的预先安排,其可能包含违约责任的具体化等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