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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半年生孩子算重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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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后半年生孩子算重婚吗

一、离婚后半年生孩子算重婚吗?

离婚后半年生孩子也不一定算重婚,可认定为重婚的行为包括: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

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但需要注意,单纯的出轨行为,如果没有达到同居地步,构不成重婚罪,不能向法院要求对方承担刑事责任。

当事人可以收集对方出轨的证据,在离婚诉讼中向对方要求损害赔偿;

3、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

二、重婚案件的追溯时效是多久?

重婚为行为持续性犯罪,追诉时效从重婚状态消除之日其计算满5年。

《刑法》第87条规定,最高刑五年以下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

《刑法》第258条: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2年。所以重婚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

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这里我们只知道对方是跟自己解除了婚姻关系以后的半年之内就生孩子了,但事实上也有可能是跟自己没有离婚的时候,对方就已经怀孕了,而且生了这个孩子本来就是自己的亲生孩子,因此是否属于重婚,需要有其他详细的情况才能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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