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动产租赁合同诉讼的管辖是怎么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对动产租赁合同诉讼的管辖是怎么样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合同纠纷案件中的有效协议管辖优先于法定管辖适用。在确定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问题时,应当先看合同中有无协议管辖的约定,如果有,再判断该协议管辖约定是否有效。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确定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提出异议的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和有请求权的第三人,且有请求权的第三人主动参加到诉讼中去,视为承认法院对此案的管辖权,不可再提出管辖权异议。原告是提起诉讼的人,故而不会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当然,在发生移送管辖后,原告有权向受移送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无请求权第三人,由于其在诉讼中居于辅助一方当事人的地位而不具有异议权。综上所述,租赁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的一种,如果起诉到法院应当先确定管辖地,租赁合同纠纷,可以按照合同签约地来选择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租赁合同里面都会写清争议解决管辖地,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条款处理。案件管辖就是一个案件的处理应当由那个法院来审理的问题,有的时候,一个案件可能涉及到两三个法院管辖,此时就需要对法院的管辖进行一个筛选,选出一个方便管辖的法院进行处理。



·经济合同的违约责任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经济合同的违约责任的相关内容有哪些一、经济合同违约责任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经济合同的违约责任的相关内容有: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


·海产品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海产品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海产品购销合同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书。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购水产品,订购海产品的名称、品数、量质量标准及要求: 品种名称数 量(KG)单 价金 额备 注 ...


·2023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五千元的,单处罚金刑;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的,为拘役刑;一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一千二百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合同诈骗数额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数额每增加两千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我国合同违约最高赔偿多少
      我国合同违约最高赔偿多少在我国,为了规定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平等的签订合同。但是,在实际的合同执行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生违约的情况。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合同违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我们将针对合同违约最高赔偿是多少的问题为您做出解答。一、...


·一、违法买卖不破租赁解除合同可以吗?
      一、违法买卖不破租赁解除合同可以吗? 违法买卖不破租赁的情况,是可以直接解除合同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根据《民法典》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 1、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不正确使用租赁物使之损失...


·合同一定要以书面形式签订吗
      合同一定要以书面形式签订吗 一、合同一定要以书面形式签订吗 合同的形式即合同的表达方式,作为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的载体,对合同的效力产生一定的影响。合同的形式可以分为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


·合同效力待定的五种情形是怎样的?
      合同效力待定的五种情形是怎样的? 一、合同效力待定的五种情形是怎样的? 《合同法》规定了以下三种情况为效力待定合同: (1)主体不合格的效力待定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47条第1款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


·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多久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五千元的,单处罚金刑;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的,为拘役刑;一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一千二百元,刑期增加一个月。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合同诈骗数额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数额每增加两千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定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定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一、定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1、定金合同成立。定金合同成立是定金合同生效的前提,也是其必备要件之一。定金合同自定金交付时生效。 2、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任何合同的生效都要以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要件。定金合同的生效需要当...


·合同法规定违约方的赔偿标准有上限吗?
      合同法规定违约方的赔偿标准有上限吗?根据这一规定,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对方的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按照《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应当按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根据...


·合同中的合同违约金是否违法?
      合同中的合同违约金是否违法? 合同的签订在生活中是非常的常见的,而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都会写清楚合同执行日期以及出现违约情况如何处理,一般情况下出现了违约的情况大多数都是要支付另一方的违约金的,但是这时就会有人对合同违约金是否违法提出质疑,那么对于这个问题,跟随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