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绑架罪和故意杀人哪个严重?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绑架罪和故意杀人哪个严重?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相比故意杀人罪比较严重1、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3)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2、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二、绑架罪中又故意杀人是数罪并罚吗根据《刑法》第239条第2款的规定,绑架行为人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杀害被绑架人的,只能作为绑架罪的加重情节。但不是所有绑架犯罪中的杀人行为都不能另外定罪,有些情况要另当别论:1.行为人先杀害了被害人,然后谎称被害人还活着,以释放被害人为条件向第三人勒索财物或提出其它不法要求。此时不能定绑架罪,而应以故意杀人罪和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绑架罪和敲诈勒索罪的关键区别就在于是否实际上绑架了他人。由于被害人已死亡,行为人并没有控制真正意义上的“人质”,他的行为不能算是绑架行为。他以被害人的生命安全威胁第三人交出财产,是一种敲诈勒索的行为。这和行为人实施绑架后,在勒索的过程中杀害被绑架人后隐瞒真相是不同的。行为的先前的杀人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和其后的敲诈勒索行为应实行并罚。2.行为人在释放人质后,又担心人质认出自己或向公安机关提供重要线索而杀害人质以灭口的,应以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这种情形下,杀人行为发生在绑架犯罪行为结束之后,和人质被释放或解救前将人质杀害的行为不同,它不属于《刑法》第239条第2款规定的范围之内。此时的绑架行为和故意杀人行为是相互区分的,应数罪并罚,对绑架罪的量刑适用绑架罪基本构成的法定刑。我国的法律会保障着每一位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如果说有不法分子为了谋取自己的私立或者是为了实现某一些目的而绑架他人或者是剥夺他人生命权等行为后,也是严重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所以说司法机关会根据犯罪嫌疑人的涉案情节以及具体后果来定罪处罚的。



·被判刑后发现有漏罪怎么处罚?
      被判刑后发现有漏罪怎么处罚?对于判决宣告后,刑法执行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如果漏罪与前罪属于同种犯罪,也应实行并罚。因为原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


·放纵走私罪的立案情形有哪些
      放纵走私罪的立案情形有哪些 一、放纵走私罪的立案情形有哪些 放纵走私罪是指海关工作人员佝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放纵走私犯罪的; 2、因放纵走私致使国家应收税额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 3、3次以上放纵走私行为或者一次...


·私闯民宅聚众斗殴轻微伤怎么量刑?
      私闯民宅聚众斗殴轻微伤怎么量刑? 一、私闯民宅聚众斗殴轻微伤怎么量刑? 私闯民宅聚众斗殴轻微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


·故意犯罪类型具体是怎样的
      故意犯罪类型具体是怎样的(一)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在直接故意中,存在认识程度上的差别,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与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这种认识程度上的差异并不影响直接故意的成立。只...


·犯罪嫌疑人绑架小孩什么罪
      犯罪嫌疑人绑架小孩什么罪 一、犯罪嫌疑人绑架小孩什么罪? 绑架小孩涉嫌构成绑架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非...


·挪用资金罪数额标准湖南规定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数额标准湖南规定是什么?挪用资金罪数额标准湖南规定是达到1万元至3万元以上的就是会构成我们国家的挪用资金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出、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二、挪用资金罪挪...


·犯罪嫌疑人当庭认罪伏法的意思诠释是什么?
      在行政案件的办理中,犯罪嫌疑人为了让自己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减小而会前来公安机关自首,以要求公安机关从轻处理。在刑事案件中,也有犯罪嫌疑人为了要求法院从轻处理而认罪伏法的。那么犯罪嫌疑人当庭认罪伏法的意思诠释? 一、犯罪嫌疑人当庭认罪的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未成年人犯罪要坐牢吗
      未成年人有犯罪行为是需要坐牢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越来越多,引起未成年人犯罪的因素也有很多。只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有效的遏制未成年人犯罪行为。但是如果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是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年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特定的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吗?
      最近,时常发生妇女违背男性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情况。那么按照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吗?另一方面,一旦符合强奸罪的犯罪构成,就要面临严峻的刑法处罚,那么具体来说强奸罪如何量刑?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吗...


·被判三年有期徒刑可以判缓刑吗
      不可以,已经判刑的不再适用取保候审,在服刑改造中表现好可减刑。只要满足条件就可以进行减刑,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


·监视居住期间折抵刑期吗
      监视居住期间折抵刑期吗能,但是要分情况。1、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2、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相关法条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