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仲裁裁决后还能重新仲裁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劳动仲裁裁决后还能重新仲裁吗?劳动仲裁是劳动双方产生劳动争议时的法定解决途径,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双方如果不能自行协商解决,就可以提出劳动仲裁。产生劳动争议后申请人提出劳动仲裁诉求,仲裁委受理后书面通知被申请人到庭,然后在仲裁过程中双方就产生争议的点进行举证和辩护,最后由仲裁委进行裁决。可以的,如果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存在错误,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诉,即向法院或检察院抗诉,启动再审程序。当事人申请的材料:(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用人单位申请的材料:(1)被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与第一类第(6)项要求相同];(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6) 《提交证明材料清单》(一式两份)。针对于双方如果产生劳动纠纷,劳动仲裁是一种解决办法,但是如果劳动仲裁不合理的话,那么当事人可以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提起相关资料,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再次对案件进行相关的判决,解决双方之间的劳动纠纷。



·建筑工程项目的以票控税管理存在哪些问题
      建筑工程项目的以票控税管理存在哪些问题一项完整的建筑工程所需包含的项目是比较多的,当然,涉及到的税费也是比较多的,那么国家该如何对于这部分的税费进行管控呢?一般来说,以票控税的方式是比较常见的。那么建筑工程项目的以票控税管理存在哪些问题?什么原因导致的?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


·办工伤申请有哪些手续
      办工伤申请有哪些手续职工办理工伤申请需要提交的手续有工伤认定申请表、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等。职工发生工伤后,需要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职工所属单位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进行工伤申报。如果单位不报或者拖延申报的,职工和其近亲属可以...


·公司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公司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公司开除员工,应按以下标准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


·什么是保密协议和劳动合同?
      什么是保密协议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对负有保秘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


·讨工资找劳动监察大队有用吗?
      讨工资找劳动监察大队有用吗?一、讨工资找劳动监察大队有用吗?讨工资找劳动监察大队有用,企业拖欠工资属于劳动监察大队的受理范围。对于拖欠工资,查证属实的,劳动监察大队会依法责令用人单位支付。二、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用人单位未及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包括没有及时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


·建立劳动关系的要件有哪些?
      事实劳动关系是劳动关系纠纷,和工伤认定中劳动者必须证明的一项。正规合法的劳动合同是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最有效的证据。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时,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的内容必须包括工资工时等和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发生劳动纠纷时,可申请劳动仲裁或直接上诉。以下是建立劳动关系的要件...


·加班工资要征个人所得税吗
      加班工资要征个人所得税吗?加班工资是需要扣税的,这是我国的法律所规定的。我国对个人所得税征税时主要是对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


·合肥工伤鉴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职员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在受伤后,职员一般都会想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员想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的,必须按照各地鉴定标准的规定,向有权受理机关提出得到赔偿的请求的。就实际情况来说,我国各地的鉴定标准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的,今天我们给您...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最新版本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最新版本有哪些规定? 近年来,随着我国基础建设和房地产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建筑工程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时有发生,有些建筑因施工质量严重不达标造成楼脆脆、楼薄薄等多种现象经常见诸与媒体,那么,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最新版本有哪些规定呢。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都有哪些
      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可以说是处理相关事故中比较重要的一步了,此时如果认定不属于工伤范畴的话,那就不能按照工伤事故进行处理,自然受伤劳动者也不能获得相应的赔偿。而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一定的材料,那么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为你解答吧。 一、工伤认定书包括哪些内容...


·工资3000十级伤残能赔多少钱?
      工资3000十级伤残能赔多少钱? 一、工资3000十级伤残能赔多少钱? 工资3000十级伤残能赔两万元左右,十级工伤的,规定是当事人可以得到本人7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