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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可以移送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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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情形可以移送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二、管辖权转移与移送管辖的区别是什么?1、前提不同,管辖权转移由上级法院决定或者同意,而移送管辖无须接受移送法院的同意;2、对象不同,管辖权转移的是管辖权,而移送管辖移送的是案件;3、法院不同,管辖权转移从有管辖权的法院到无管辖权的法院,而移送管辖则正好相反;4、级别不同,管辖权转移是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而移送管辖可以在同级法院也可以在上下级法院之间;5、作用不同,管辖权转移是对级别管辖的补充和变通,而移送管辖主要是纠正错误。6、发生原因不同,管辖权转移是为了解决不便于审理;案情复杂,涉及面广、受诉法院审理有困难,移送管辖是因受理案件的法院没有管辖权。不同的法院对不同的案件享有管辖权,但实践中可能存在法院受理的案件,实际并不享有管辖权的情况,此时根据规定就可以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这里也需要注意,移送案件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只要是认为有管辖权即可,并不要求真的对该案件依法享有管辖权。



·关于指定管辖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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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标的与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诉讼标的与管辖法院怎么确定?诉讼标的与管辖法院都可以由争议双方协商确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有争议的情形,都可以先向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对于原告和被告不在一个省市的,可以先协商确定管辖法院,再行起诉。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一般普通案件都是...


·指定管辖案件的退回补充侦查的期限是多久?
      指定管辖案件的退回补充侦查的期限是多久?《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


·管辖异议移送案件后可以再移送吗
      管辖异议移送案件后可以再移送吗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


·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证据是什么
      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证据是什么管辖权异议的证据主要涵盖几个方面即可。1、能证明诉讼标的的发生地点的证据;2、证明受理法院无权管辖此诉讼标的的法律规定即可。二、管辖权异议证据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管辖是指的什么?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管辖是指的什么? 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管辖是指的什么? 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也就是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立案权限范围的划分。 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分工· 刑事诉讼中的管...


·管辖权异议能否在二审提出?
      管辖权异议能否在二审提出?管辖权异议不能在二审提出,《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对人民法院就管辖权异议所作的裁定,当事人可以提出上诉。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可以上诉,对于移送管辖的裁定是否可以上诉,虽然法律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实际案例中这样的情况是允许的。民事诉讼法》第2...


·财产侵权案件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
       随着现在我国公民自己合法财产的呈现形式是比较多样化的,主要体现在投资、知识产权和现有的一些货币形式的财产等,所以才导致了当前的财产侵权案件也有可能是因为其他的侵权行为才引起的。所以,财产侵权案件管辖法院在民事诉讼法当中也有明确规定,大多就是选择侵权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


·移送管辖材料有哪些规定?
      移送管辖材料有哪些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规定,移送管辖...


·怎么确定侵权名誉权的管辖法院
      怎么确定侵权名誉权的管辖法院名誉权案件属于侵权案件,和其他侵权案件一样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因此,被侵权人可以选择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被告住所地中的任何一家法院起诉,最先受理...


·对被监禁的人提起民事诉讼归哪个法院管辖?
      

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原告没有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也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被监禁或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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