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口头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口头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有效,只要是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的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口头合同是当事人只用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订立口头合同的好处是:简易方便,缔约成本低。实践中,口头合同是大量的、必不可少的一种合同形式。常见的是对于那些需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钱货两清的合同行为。但口头合同的缺点也很明显:因没有文字为据,一是对履行没有约束,二是一旦发生纠纷,难于取证,不易分清责任,不便处理。书面合同是指以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合同形式。多以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有形地表现。二、口头合同不宜采用的情形口头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是当事人以语言为意思表示、而不用文字表达合同内容的合同形式。在法律未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情况下,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都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口头合同在即时清结的交易中非常普遍。其特点是简便易行,但其不足之处在于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当事人孰对孰错很难划分。因此,《合同法》征求意见稿原本规定,不动产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涉外合同、价款或者报酬10万元以上的合同,除即时清结的以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依照其规定。但是,鉴于我国东西部、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例如10万元在深圳、上海的经济往来中不属于数额巨大、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却属于数额巨大,因此《合同法》第10条修改了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改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不动产转让合同、涉外合同、价款或报酬在当事人认为数额巨大、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都不宜采用口头形式,否则发生合同纠纷时举证困难。对于口头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法律上是可以认定的,但必须提供相关证据,如录音文件等,如果无法提供相关证据的,那么即使起诉到司法机关,也是难以进行取证的,所以最好是签订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来进行认定。



·一、安置房买卖合法吗
      一、安置房买卖合法吗?1、安置房在五年之内是不能进行买卖的。这是法律规定的,如果安置房未满五年就将其进行买卖则就是违法的。所以如果它不到五年是不能买卖的。2、由于安置房各个市地政策不一,因地制宜,所以这些规定也并不是硬性的,对于开发商卖安置房来说,国家对这种买卖交易是不允许的,换...


·二手房买卖违约金应如何约定?
      现在很多合同的内容都包含了违约金条款,特别是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约定是必不可少的,但是违约金并不能随意要求过高,那么二手房买卖违约金应如何约定?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二手房买卖违约金应如何约定? 1、违约金应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是多少 在中...


·一、婚后买房父母出资父母还贷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买房父母出资父母还贷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买房父母出资父母还贷的情况下,如果父母确定为赠予的情况则可以算做夫妻共同财产,但父母不赠予的情况下,则不应当算做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登记在父母名下,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登记在出资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夫妻一方...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之房屋过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之房屋过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房屋所有权证书;2、本人身份证原件、离婚证;3、离婚协议或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两份;5、买房时的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6、有的还要法院出个执行函。共同去该房屋所在地...


·猎德村旧村改造村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在日新月异的今天,政府部门为了加快现代化的建设,许多城中村都面临着改造。城中村的拆迁改造是为了让城市良性的发展更好的融入现代化城市。猎德村就是广州市天河区第一个改造的城中村,居民所关心的无非就是对于自己居所的拆迁补偿了。我们在网上收集了一些资料,帮助您了解一下猎德村旧村改造村民房...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房管局他项权证几天出?
      在现代社会,我们购买房子的时候,通常情况下都是需要向银行贷款的,因为对于现代人来说,房价是十分高昂的,所以一次性将房款付完是不太可能的,当然这里贷款,的话就涉及到一个抵押的问题,很多人想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房管局他项权证几天出?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房管局他项权证几天出...


·合同是有效保护合法权益的最佳武器,当房屋买卖有一方在签订合约
      合同是有效保护合法权益的最佳武器,当房屋买卖有一方在签订合约后出现违约的行为。就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争执不下的问题。但是这时候按照合同进行协商往往是不可能的,我们大多数会采取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那么,房屋买卖 违约诉讼流程是怎么进行的?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第一步:遇到房屋买卖纠纷...


·用假房产证抵押诈骗罪无罪辩护从哪方面进行?
      用假房产证抵押诈骗罪无罪辩护从哪方面进行?(一)主体不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二)主观方面不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1、诈骗罪无罪辩护的核心问题——“非法占有目的”的界定与排除(1)未正常履约≠诈骗罪,应着重审查行为人未履约的原因及对所发生的债务的态度。行为人虽未依约履行,但承认债务并积极...


·一、二手房过户后年限重新算吗?
      一、二手房过户后年限重新算吗?不可以重新计算年限,产权的年限不会随着交易而改变。如住宅的使用年限是70年,卖方已经使用了10年了,买方接手后产权的年限就只有60年了,不过这个年限指的是土地年限。二手房买卖只会改变拥有人,原房屋的使用年限不会受到影响。所谓的50年或70年是指房屋用...


·卖房合同约定违约金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是多少
      卖房合同约定违约金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是多少 在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规定是十分重要的,尤其是买房合同中更是如此。那么,只有卖房合同约定违约金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是多少呢?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对方是否可以主张全额违约金?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违约金应占合同总...


·怎样才能避免购房风险
      怎样才能避免购房风险 1、尽量慎买“三证不全”房产购房者买房第一步,慎重选择是关键,建议慎买“三证不全”房产。现实中的“三证不全”,或者是丢失造成的,或者是当时未全部办出造成的,或者是无法办理造成的。现在的房产交易多因中介参与证件审核,故无法办理的“三证不全”房产上市的情形已不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